新华社长沙8月12日电(记者陈文广)记者从湖南省人民检察院获悉,湖南衡阳11日,市委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原书亿龙娄底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记李贪污罪、被控滥用职权罪、多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罪名对中共湖南省委员会原委员、湖南衡阳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原副组长李亿龙(正厅级)提起公诉。市委李亿龙曾先后任湖南省怀化市市长、原书亿龙怀化市委书记、记李衡阳市委书记等职。被控
据介绍,多项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亿龙享有的罪名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湖南衡阳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意见。
娄底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1998年至2016年间,被告人李亿龙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伙同他人骗取、侵吞公共财物,数额巨大;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被告人李亿龙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应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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