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提高失业保险待遇标准 失业保险金人均增加180元 增幅11%

[知识] 时间:2024-01-06 23:41:09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百科 点击:15次
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5月1日起,陕西失业失业我省执行新的提高失业保险金及相关待遇标准。调整后,保险标准保险失业保险金最高标准从每月1755元提高到每月1944元,待遇最低标准从每月1575元提高到每月1755元,金人均增加元人均增加180元,增幅增幅11%,陕西失业失业其保障水平与我省经济发展速度和增长水平同步。提高

根据省人社厅、保险标准保险省财政厅近日联合印发的待遇《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及相关待遇的通知》,失业保险金标准为一类区每月1944元,金人均增加元二类区每月1845元,增幅三类区每月1755元。陕西失业失业失业保险金类区划分同最低工资标准范围一致。提高

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后,保险标准保险与失业保险金标准相关的其他待遇随之调整。失业补助金仍按原标准发放。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补贴标准,按2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执行。(记者 孟珂 通讯员 独萍)

(责任编辑:休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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