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以冲突很容易让人“上头”,有些问题必须要说清楚

[热点] 时间:2024-04-29 18:48:59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时尚 点击:18次

2023年10月7日,新一轮巴以冲突爆发。巴冲必须

在中国国内互联网上,突容因为立场和视角不同,易让不同人群之间再次爆发了比较明显的问题意见冲突。

个人认为,说清对于俄乌冲突、上头巴以冲突这样的巴冲必须国际事件,中国国内网民应该坚持三个基本原则:

第一,突容全面、易让准确地了解事实;

第二,问题在了解中国政府立场的说清基础上,理解并支持这一立场。上头这在本质上就是巴冲必须“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有关部门会远比普通网民更了解事情的突容真相,更知道中国的国家利益在哪里。对于普通网民来说,支持中国政府在重大国际事务上的立场,就是维护中国国家利益(最终是我们个人利益)的最佳方式;

第三,减少无谓的争论。

为此,我再次尝试把巴以冲突中的一些关键问题梳理一下,供大家参考。

(1)“巴以冲突,中国到底支持谁?”

面对纷繁复杂的国际局势,中国一贯按照事情本身的是非曲直去判断,而不是像美西方国家那样,总是想着“选边站”。

如果非要问中国支持哪一边,那一定是:

“在巴勒斯坦问题上,中方将继续站在和平一边,站在公道一边,站在国际法一边,站在大多数国家的共同愿望一边,站在人类良知一边。”

中国不可能一边倒支持某一方。

(2)“哈马斯一开始袭击以色列平民,这对吗?”

不考虑巴以之间几十年的复杂恩怨,单从这一轮冲突来说,巴勒斯坦伊斯兰抵抗运动(哈马斯)10月7日对以色列发动大规模袭击时,既针对以色列军事目标,也针对以色列平民。

到底该如何看待哈马斯的这种行为?

有人把以色列比作二战时侵略中国的日本,并认为哈马斯有权以任何方式打击“侵略者”。

其实,要回答这个问题,不能光从感情角度出发,更要从理性角度出发。

那么,在现代武装冲突中,判断某一方行为是否正确的标准是什么?

答案就是:“国际法”。

根据当前的国际法,武装冲突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应该对平民发动袭击,这一点是非常明确的。

这一国际共识,主要目的是为了保障冲突中平民的利益。毕竟,在任何一起武装冲突中,平民都是最容易受到伤害的。

反对袭击平民,这一点对哈马斯来说当然也是适用的。

从这个角度来说,哈马斯在冲突爆发之初袭击以色列平民并造成大量死伤,这是有违国际法的行为。

具体到每个人怎么看待这件事,依然有很多模糊的空间,但是,一个人在公开场合发言时,或者一个政府在表达官方立场时,肯定是不能对哈马斯袭击平民的做法表示支持的。

过去几天,联合国安理会多次讨论巴以问题。其中,由联合国安理会轮值主席国巴西提出的第二份决议草案中,就有谴责哈马斯针对以色列平民发动袭击的内容。对此,中国是投了赞成票的。

很可悲的是,美国一票否决了这一决议草案。

还有一种说法是,“以色列全民皆兵,因此,所有以色列人都可以被当作合法的袭击目标。”

这一说法在国际法上是站不住脚的。

首先,以色列有大量未成年人和其他因为种种原因并未服役的人,这些人如果未从事作战相关活动,不应该被视为军事目标;第二,那些退役的以色列人,如果没有再次应召入伍,没有从事作战相关活动,他们的身份也是平民,而不是说,“只要你服过兵役,你就永远是军人,你就是合法的袭击目标”。

(3)“哈马斯袭击以色列平民不对,那以色列炸死、炸伤那么多巴勒斯坦平民又怎么说?”

在遭到哈马斯袭击后,以色列立即对加沙地带230万人停水、停电、断燃料供应,这种对巴勒斯坦平民进行无差别惩罚的做法,肯定也是违反国际法的。

以色列对加沙地带持续进行轰炸,造成大量巴勒斯坦平民伤亡,甚至被指责轰炸加沙地带的医院、教堂等场所,这同样是违反国际法的。

反对袭击平民,这是一条通用的国际法准则,对哈马斯适用,对以色列同样适用。

由于以色列军队是冲突中强势的一方,而且,它到目前为止,对巴勒斯坦平民造成的伤害已经远远超过哈马斯对以色列平民造成的伤害,所以,俄罗斯、中国等认为,以色列的反应已经超出了自卫的范围。

欧盟也一再表示,以色列应该遵守国际法。

美国也不得不在一些场合,表达类似意思。

(4)哈马斯是一个恐怖主义组织吗?

在这一轮巴以冲突爆发后,中国国内有一些人,看到哈马斯袭击以色列平民,同时也受到美西方舆论的影响,认为哈马斯是一个恐怖主义组织。

这种看法是有失偏颇的。

哈马斯既是一个军事组织,也是一个政治组织。

从国际社会的态度来看,虽然美、英、欧盟等将哈马斯列为恐怖主义组织,但实际上,大多数国家并不支持这一判断。

2018年,一些国家在联合国企图将哈马斯列为恐怖主义组织,但有关决议未能获得通过。

究其原因,就在于,哈马斯实际上也体现了巴勒斯坦人民反抗以色列占领、寻求建立自己国家的合理政治诉求。

(5)“哈马斯能在多大程度上代表巴勒斯坦人民?”

要回答这个问题,就必须了解哈马斯的来龙去脉,更要了解巴勒斯坦纠缠不清的政局。

在这里,我主要想解释清楚三个问题:

第一,哈马斯与巴勒斯坦民族解放运动(法塔赫),以及其他巴勒斯坦内部政治派别有什么关系?

第二,巴勒斯坦解放组织(PLO)与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巴勒斯坦国之间是什么关系?

第三,到底谁才是巴勒斯坦人民的合法代表?

哈马斯成立于1987年,诞生于巴勒斯坦人民反抗以色列占领的“第一次大起义”期间。哈马斯是一个宗教性政治组织,不承认以色列的生存权,坚持通过武装斗争收回巴勒斯坦被以色列占领的领土,并建立巴勒斯坦国。哈马斯从成立之初,就遭到以色列和美西方国家的敌视。1993年,巴以签署《奥斯陆协议》,此后,巴勒斯坦部分地区实现有限自治,哈马斯对此表示反对。1996年,哈马斯一度宣布放弃武装斗争,但在内塔尼亚胡出任以色列总理,并在巴以和谈问题上采取强硬态度后,哈马斯恢复武装斗争。

1947年,联合国181号决议确定了“巴以分治”的方案。1948年5月14日,以色列成立,但阿拉伯国家拒不承认以色列,并因此前后共引爆了五次中东战争。尤其是在1967年第三次中东战争中,以色列占领了巴勒斯坦约旦河西岸和加沙地带的全部领土,自此开始巴勒斯坦人心目中的“占领”时期。

1993年,在美国时任总统克林顿的积极推动下,巴以签署了《奥斯陆协议》。此后,巴以双方还签署了一系列协议。这些协议的主要内容就是,以色列归还约旦河西岸巴勒斯坦部分被占领土,开启巴勒斯坦在这些地区的自治进程。与此同时,巴以双方将持续通过谈判彻底解决所有遗留问题。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1994年,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PNA)成立。我们可以把它理解为,巴勒斯坦在部分领土上实现有限自治后,它就是巴勒斯坦地区的“政府”。

而在此前,在巴勒斯坦地区,具有某种“政府”角色的是巴勒斯坦解放组织(PLO),它成立于1964年,并在1974年被阿拉伯国家联盟(阿盟)峰会确认为是巴勒斯坦人民的唯一合法代表。同年,巴勒斯坦解放组织也被吸收为联合国观察员。

1988年,巴勒斯坦曾宣布成立巴勒斯坦国,但未确定疆界,只有一个“空架子”,它并不是一个拥有完整主权的独立的国家。

需要注意的是,在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成立后,巴勒斯坦解放组织并未解散,而是一直存在,到现在也是如此。过去十几年,在巴勒斯坦未进行正常选举的情况下,巴勒斯坦解放组织中央委员会承担了选举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主席、巴勒斯坦国总统的职责。

巴勒斯坦解放组织由多个派别组成,其中,影响力最大的是成立于1959年的巴勒斯坦民族解放运动(法塔赫)。已故巴勒斯坦领导人阿拉法特既是法塔赫的创始人,他也从1969年起开始担任巴勒斯坦解放组织主席,并从1994年起担任当时新成立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主席,直至他2004年去世。法塔赫是巴勒斯坦解放组织中最大、最有影响力的一个派别,哈马斯也是其中一个重要派别。

2005年,以色列从加沙地带撤离,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管理的区域由约旦河西岸部分地区扩展到加沙地带。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设有主席、总理等职位,主席由巴勒斯坦选民直接选举产生,总理由巴勒斯坦选民选举产生的巴勒斯坦立法委员会选举产生,并负责组阁。2005年1月,阿巴斯当选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主席,当时,哈马斯拒绝参与选举。2005年,巴勒斯坦解放组织中央委员会选举阿巴斯为巴勒斯坦国总统,但是,这一头衔主要是“象征性”的。

2006年1月25日,巴勒斯坦立法委员会举行选举,哈马斯取得决定性胜利,并任命了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的总理人选。以色列、美国、欧盟等拒不承认哈马斯领导的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甚至对其进行制裁。哈马斯与法塔赫就组成联合政府进行多轮谈判,并最终达成一致。

2007年6月,法塔赫与哈马斯在加沙地带发生武装冲突,结果是哈马斯控制了加沙地带。随后,阿巴斯宣布进入紧急状态,解散了哈马斯领导的联合政府,并任命了新的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总理。从此,巴勒斯坦地区实际上有两个“政府”,一个是法塔赫主导的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领土在约旦河西岸部分地区,得到了国际社会的普遍承认;另一个是哈马斯领导的政府,领土在加沙地带,未得到国际社会普遍承认。

从2009年起,阿巴斯开始担任法塔赫主席。

阿巴斯作为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主席,任期本应在2009年结束。但是,过去十几年,巴勒斯坦地区既没有进行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主席的选举,也没有进行巴勒斯坦立法委员会的选举。巴勒斯坦解放组织中央委员会在2009年12月投票,确认阿巴斯无限期担任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主席。在此前的2008年,阿巴斯被巴勒斯坦解放组织中央委员会选举为巴勒斯坦国总统。

控制加沙地带的哈马斯长期拒绝承认阿巴斯的地位。双方经过多轮谈判,曾在2014年组成联合政府,但到2016年,联合政府再次破裂。

通过上述材料可知,在2006年巴勒斯坦立法委员会选举中,哈马斯是获胜了的,而立法委员会相当于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的立法机构,还拥有选举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总理的权利。在2007年法塔赫和哈马斯发生“内斗”后,巴勒斯坦立法委员会已经基本停止运作。过去十几年,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主席阿巴斯,主要通过发布命令的形式来代替原本应该由巴勒斯坦立法委员会通过的法律。

应该说,哈马斯在巴勒斯坦民众当中享有很高的支持度,它的支持度甚至超过了阿巴斯领导的法塔赫。

哈马斯虽然赢得过巴勒斯坦立法委员会选举,却未能成功执政。时至今日,巴勒斯坦依然处于“分治”局面,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统治约旦河西岸部分地区,哈马斯控制着加沙地带。

国际社会一般都承认阿巴斯领导的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是巴勒斯坦人民的唯一合法代表。

(6)“中国到底承认谁?”

2023年6月,阿巴斯曾访问中国,当时,他的官方身份是巴勒斯坦总统。

从中可以看出:

第一,中国是承认巴勒斯坦国的;

第二,中国是承认阿巴斯作为巴勒斯坦国总统身份的。

从中国视角出发,阿巴斯领导的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是巴勒斯坦人民的唯一合法代表。

当然,这也意味着,中国并不承认哈马斯是巴勒斯坦人民的合法代表,更不可能支持哈马斯袭击以色列平民的举动。

(7)“中国解决巴以问题的方案是什么?”

包括中国在内,国际社会普遍支持通过落实“两国方案”,彻底解决巴以问题。

这一方案有联合国安理会有关决议的支持,也得到了阿拉伯国家,以及国际社会大多数国家的支持。

“两国方案”的主要包括:

第一,在以色列已经建国的基础上,支持巴勒斯坦人民根据联合国安理会242号、338号决议,建立一个以1967年第三次中东战争前的边界为基础,以东耶路撒冷为首都,拥有完整主权的独立的巴勒斯坦国;

第二,支持巴勒斯坦与以色列和平相处。

针对短期内局势发展,中国的立场如下:

“中方对巴以紧张局势加剧,造成大量平民伤亡深感痛心。我们反对伤害平民的行为,谴责违反国际法的做法。中方呼吁各方采取克制态度,尽快实现现地局势降温,防止战火进一步扩大。当务之急是保障平民安全,开辟救援通道,避免加沙出现严重人道主义危机。”

中国同时认为:

“巴勒斯坦问题是中东问题的核心,症结在于一直没有还巴勒斯坦人民一个公道。此次冲突以极为惨烈的方式再次证明,解决巴勒斯坦问题的出路在于尽快恢复真正的和谈,实现巴勒斯坦民族的正当权利。中方呼吁尽快召开更加权威、更有影响的国际和会,推动国际社会以‘两国方案’为基础达成更广泛共识,并为此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联合国有责任有义务在巴勒斯坦问题上发挥应有作用。”

(8)“巴勒斯坦国为什么迟迟无法建立?”

从1947年联合国公布巴以分治的方案算起,迄今已经过去了70多年。

以色列已于1948年成功建国,但一个独立的拥有完整主权的巴勒斯坦国却一直迟迟未能建立起来。

究其原因,一方面,在以色列刚建国时,阿拉伯国家不接受它们认为的不公平的巴以分治方案;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在1967年第三次中东战争后,巴勒斯坦领土长期被以色列占领、控制和蚕食,无处建国,也无法建国。

到目前为止,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也只是在约旦河西岸非常分散的部分地区拥有部分主权,哈马斯控制的加沙地带则被外界称为是一个被以色列重重包围起来的“露天监狱”。

(9)“巴以问题的症结到底在哪里?”

巴以问题非常复杂,双方之间有很多难以解决的问题。

但是,目前看,“两国方案”之所以无法落实,主要原因还是在于,在美国的支持下,以色列并不愿意退回到1967年第三次中东战争前的边界,也不愿意让巴勒斯坦人建立一个独立的拥有完整主权的国家。

在以色列的设想之下,未来,巴以地区只有一个国家,那就是以色列。在以色列领土上可以生活巴勒斯坦人,但他们将成为一个少数民族,并且在生育、住房、工作等方方面面都受到跟其他以色列人不平等的待遇。这就是为什么,有人称以色列正在实施“种族隔离制度”。

至于说约旦河西岸,在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不对以色列发动武装袭击的前提下,以色列会将其作为一个碎片化的自治地区对待,其领土被以色列层层分割、包围、控制,经济从属于以色列,不可能是一个拥有完整主权的独立的国家。

而对于哈马斯控制的加沙地带,以色列则是严防死守,将其与以色列和外界彻底隔离开来,任其自生自灭。

从这里可以看出,实际上,以色列在美国的支持下,已经抛弃了“两国方案”,而这,对于巴勒斯坦人来说是绝对不可以接受的。

因此,巴勒斯坦人会一直视以色列为一个“侵略者”,或者叫做“军事占领者”,会源源不断地发动反抗。

这样一来,巴以之间将永无宁日。

要想巴以之间建立持久的和平,必须回到“两国方案”。

而回到“两国方案”,最大的阻力恰恰在于以色列,以及以色列背后的支持者——美国。

(10)“为什么我们警惕种族主义情绪?”

以色列政府在这一轮巴以冲突中的做法,受到了很多人的批评。

中国国内有很多网民,对于以色列封锁、轰炸加沙地带,并给巴勒斯坦普通人带来巨大伤害,感到非常不满和失望。他们对以色列政府,以及以色列政府背后的美国政府,有非常多、非常严厉的批评。

但是,我一直强调,不能因为以色列政府的所作所为,就对所有以色列人,甚至所有犹太人加以仇视,这在本质上还是在开“地图炮”

无论是以色列人,还是全球的犹太人,他们当中都有很多人并不支持以色列政府目前的政策。比如,以色列共产党在这一轮巴以冲突爆发之初,就发表了措辞严厉的声明,抨击和指责以色列执政的极右翼实力。

我们尤其要注意的是,不能因为以色列政府的错误政策,就产生新的排犹情绪。

把对以色列政府政策的不满,转化为对所有以色列人,甚至是对所有犹太人的不满,是不恰当的,这很容易演变成一种种族主义情绪。

更不用说,任何时候,任何人都不能为纳粹在二战中屠杀犹太人的暴行进行辩护。

简单说一个民族是好还是坏,必然会犯以偏概全的错误。

评价以色列政府,主要还是看它采取的具体政策。

评价以色列人,主要还是看他们的具体言行,而不能认为,“因为以色列人都怎么样怎么样,所以,这个以色列人就一定怎么样怎么样”,这就是典型的“刻板印象”。

当然,评价犹太人,主要也应该看他们的具体言行,也没有必要认为,“犹太民族就是一个什么样什么样的民族”。

过去几百年,中国人在世界各地经商、务工,也曾经遭遇到各种各样的“排华浪潮”,很多人甚至因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我们应该对于任何种族主义情绪保持警惕。

一家之言,仅供参考。

(责任编辑: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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