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热点] 时间:2024-05-03 08:19:18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娱乐 点击:151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朗姿内容真实、准确、股份公司关于关联公告完整,有限没有虚假记载、接受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朗姿

  一、股份公司关于关联公告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的有限情况概述

  为满足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朗姿股份”)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杭州银行”)申请最高授信额度8,接受000万元,公司控股股东、朗姿实际控制人申东日先生及其配偶翁洁女士为公司本次授信提供保证担保。股份公司关于关联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有限实际控制人申东日先生及其配偶翁洁女士为公司提供本次保证担保,接受该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朗姿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股份公司关于关联公告

  二、有限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申东日

  注册资本:442,445,375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6年11月09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镇白马路63号

  经营范围:生产服装;销售服装、日用品、鞋帽箱包、五金、婴幼儿用品、化妆品、玩具、皮革制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仓储服务;技术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关于股东数量及其持股情况相关内容。

  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单位:万元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方: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方:申东日先生及翁洁女士

  3、债权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期限:主合同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6、最高担保金额:8,800万元人民币

  7、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本金(包括根据主合同所发生的垫款)、利息、复息、罚息、执行程序中迟延履行期间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8、协议签署日:2023年7月17日

  9、协议签署地:北京市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申东日先生及其配偶为公司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与实际控制人、韩亚资管及其关联人(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 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104.32万元(其中包含公司实际控制人申东日先生及其父亲申炳云先生向公司提供的借款利息515.93万元)。

  六、备查文件

  1、申东日与杭州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翁洁与杭州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9日

(责任编辑:休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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