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车违规充电起火致1人死亡,快递小哥获刑3年

[百科] 时间:2024-04-25 06:17:43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90次

原标题:电瓶车违规充电起火致1人死亡,电瓶电起递快递小哥获刑3年

东方网记者刘理、车违通讯员张超8月6日报道:快递小哥违规充电瓶引发火灾,规充哥获致出租房内1名室友兼同事死亡。人死今天,亡快徐汇法院在线开庭审理了孙某某失火案并当庭作出判决,刑年被告人孙某某一审获刑三年。电瓶电起递

违规充电引发火灾致室友死亡

今年4月8日零时,车违上海市徐汇区一小区居民家发生火灾并致1人死亡。规充哥获经消防部门初步分析,人死违规充电的亡快电动车锂电池发生故障,是刑年导致火灾发生的原因。事发后,电瓶电起递孙某某在现场被民警抓获。车违

孙某某现年24岁,规充哥获2017年从老家来上海务工,一直从事外卖送餐的工作。案发前三天,孙某某刚从他人处购得一辆二手电动车。

据孙某某交代,其与被害人刘某均系外卖送餐员,案发前两人为合租室友。4月7日22时许,为了充电方便和防盗,孙某某和刘某像往常一样,下班回来将电动自行车内的电瓶拆下带至房间充电,且未采取任何防范失火的措施。次日凌晨1时许,孙某某的电瓶在充电过程中发生故障导致失火,并最终致刘某死亡。

涉案快递小哥一审获刑三年

“当时睡得很熟,火势很大,我的头发都被烧焦了,惊醒后我的第一反应是下楼逃生。逃生时我拍了刘某的肩膀,他嗯了一声,我以为他醒了,我就去隔壁叫其他人,等我返回时火势已经大到无法进入……这件事发生了我很自责。”庭审中,孙某某回忆事发经过,并对自身行为认罪悔罪。

徐汇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孙某某过失引起火灾,危害公共安全,致一人死亡等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应予处罚。被告人孙某某系坦白,认罪认罚,对公诉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予以支持。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徐汇法院依法认定孙某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刘理)

(责任编辑:时尚)

    相关内容
    精彩推荐
    热门点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