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双开原院长廖天明
人民网北京9月7日电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称,湖北据湖北省纪委消息:近期,省鄂经湖北省委批准,州市中级湖北省纪委对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人民原院长廖天明的法院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原院廖天明违反政治纪律,长廖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天明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双开违规为他人解决行政编制;违反廉洁纪律,湖北收受礼品礼金,省鄂非法占有,州市中级挥霍浪费公共财产;利用职务上的人民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法院涉嫌受贿犯罪。
廖天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湖北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湖北省委常委会议批准,决定给予廖天明开除党籍处分;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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