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时间过半暨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综合] 时间:2024-05-03 12:32:25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百科 点击:82次
本公司董事会、杭州宏华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数码上股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科技并对其内容的股份公司关于股份公告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有限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持股持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实施前,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华数科”)持股5%以上股东浙江新湖智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湖智脑”)持有10,东减108,15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间过减持进展12.17%。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的半暨股份,且已于2022年7月8日起上市流通。杭州宏华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数码上股进展情况

  2023年3月2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科技公司股东新湖智脑因自身资金需求,股份公司关于股份公告拟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有限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660,000股,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持股持2%。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因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了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的权益分派方案,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将由83,060,094股增加至120,437,136 股,本次减持主体的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023年7月18日,公司收到了新湖智脑出具的《关于减持进展的通知》,2023年7月3日至 2023年7月5日,新湖智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了公司股份155,4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截至2023年7月18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注:上表中“持股数量”、“持股比例”以2023年3月28日披露《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时,新湖智脑持股数量、公司总股本 83,060,094股计算。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注:1、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公司实施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并于2023年6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公司的总股本由83,060,094股增加至120,437,136股。本次转增后,新湖智脑持股数量变动为14,656,8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仍为12.17%。

  2、“减持数量(股)”按实际减持股份数量填列,“减持比例”按实际减持时点总股本计算填列,“减持价格”按实际减持时点成交价格填列,“当前持股数量(股)”和“当前持股比例”按转增后总股本填列。

  3、2023年7月5日,因股东新湖智脑在执行减持计划时,将“卖出”误操作为“买入”,操作数量为5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前述误操作的500股已合并计算至其“当前持股数量(股)”和“当前持股比例”。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是公司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正常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等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在减持期间,上述减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的二级市场交易情况、股价变动趋势等多方面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等多种不确定性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相关股东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9日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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