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民政出台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十条措施

[娱乐] 时间:2024-04-29 20:28:53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179次

    东南网9月18日讯(本网记者 林先昌)记者今日从省民政厅了解到,福建发展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民政民营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出台促进措施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和省政府《关于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推进高质量发展的经济意见》,助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福建发展高质量发展,民政民营鼓励引导民营经济参与民政民生事业,出台促进措施共同营造宜商惠商的经济良好社会氛围,日前,福建发展福建民政出台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民政民营十条措施。

    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养老服务业,出台促进措施共同打造“福见康养”体系

    培育我省民营养老服务特色品牌。经济支持民营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福建发展共同参与构建“居家有服务、民政民营兜底有保障、出台促进措施普惠有机制、市场有选择”的“福见康养”养老服务体系,培育和选树一批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养老服务企业,积极推动我省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培育不少于 2 家省级以上民营养老服务龙头企业,支持其科学构建品牌架构体系。

    支持民营企业依托“互联网+”提供就近便捷养老服务。2024 年底前,支持试点建设不少于30所满足养老院管理和养老服务需求、具有智能化管理系统的“智慧养老院”。逐步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吸引民营资本参与推广特殊困难老年人“平安宝” 服务,依托通信网络、智能呼叫、互联网等科技手段,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线上“一键呼叫”与线下“上门服务”相结合。

    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领域产教融合、社企合作。搭建省级“产学研”一体化的养老服务人才“育选用”平台和基地,深化智慧养老等领域的技能人才培养。2023 年至 2025 年,每年培养培训养老护理员 1 万人以上、养老院院长 300 人以上、专兼职老年社会工作者 500 人以上。推动实现每千名老年人、每百张养老机构床位配备不少于 1 名社会工作者。

    支持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推广数字化假肢矫形器制作技术应用,至 2027 年底实现我省 5 家以上民营企业具备数字化假肢矫形器数字化制作技术服务能力。扶持民营企业作为假肢矫形器数字化技术服务网点,建立“互联网+”康复辅助器具服务网络。

    提升民政管理服务效能,助力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推动民政政务服务“一网好办”。承接国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及实施规范,统一全省民政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加快民政政务服务自建系统数据接口标准化改造,实现服务过程、结果数据规范化汇聚共享。推动不少于 10 项高频政务服务接入民政部“民政通”APP。推动政务服务“免申即享”相关工作,推广告知承诺制。

    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以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领域为重点,培育发展相关社会组织,符合条件的依法进行登记。鼓励引导行业协会商会研究制定行业发展秩序的自律规约,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规范健康的行业发展秩序。

    持续推进助力市场主体减负纾困工作。规范行业协会商会合法合理收费,不断强化勤俭办会意识和服务企业能力,按照“能免则免、能减则减”的原则,引导行业协会商会采取会费减负等措施,主动减免经营困难会员企业的会费和其他收费项目,降低盈余较多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力所能及地减轻企业负担。

    鼓励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以共享发展增进民生福祉

    加快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具备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为困难群众提供巡访探视、照料护理、康复训练、送医陪护、寻亲助返、心理疏导、社会融入、能力提升、资源链接等服务类社会救助。至 2025 年底实现服务类社会救助覆盖全省 80%以上县(市、区)。

    深化拓展“阳光 1+1”牵手行动。鼓励和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动员会员企业参与“阳光 1+1(社会组织与老区村)”牵手计划行动乡村振兴平台建设;对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老区脱贫户发展生产、稳定就业的推进老区乡村振兴特色优势产业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在三明市、龙岩市各推动 10 个高质量发展示范村建设试点工作,鼓励民营经济与示范村深度合作,促进优势互补、产业融合、共赢发展。

    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以“福建慈善奖”评选表彰为契机,完善公益慈善政策机制,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鼓励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做到“富而有责、富而有义、富而有爱”。依托“中华慈善日”“福建慈善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宣传民营企业慈行善举,大力弘扬乐善福行、崇德向善、致富思源、兼济天下的企业家精神和慈善理念。

(责任编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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