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鹤山工业城精准施策 加快推动企业复工复产

[娱乐] 时间:2024-05-02 19:40:14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娱乐 点击:187次

  央视网消息:为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期间社会保险工作,月份养老切实维护参保人权益,失业市人社局根据《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延长北京市社会保险缴费工作的工伤给出通告》《关于发布参保单位(个人)延长社会保险缴费具体办法的通告》以及阶段性减免三项社会保险费相关政策,结合北京市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实际,项社现将4月份征收养老、保何北京失业、征收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月份养老4月份起,失业市人社局以下单位正常扣缴3月的工伤给出社会保险费

  (1)3月9日至3月14日,以及4月1日至4月5日未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的项社所有参保单位。

  (2)3月9日至3月14日,保何北京以及4月1日至4月5日已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征收但未通过初审的月份养老参保单位。

  二、失业市人社局4月份,工伤给出以下单位不自动扣缴3月的社会保险费

  (1)3月9日至3月14日,以及4月1日至4月5日已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且通过初审的参保单位。

  (2)2019年11月(含11月)之前存在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参保单位。(此类参保单位需在3月底前将2020年2月之前未按时足额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补缴到位后,方可恢复按月正常扣缴。)

  三、未缴纳2019年12月、2020年1月、2月社会保险费的参保单位可延长缴费

  (1)未缴纳2019年12月、2020年1月、2月社会保险费的参保单位(包括未按时缴费、自动扣款后退费的单位),2019年12月、2020年1月的社会保险费可延长至7月底前缴纳。2020年2月的社会保险费可延长至8月底前缴纳。

  以上单位如3月9日至3月14日,以及4月1日至4月5日未申请缓缴,或者申请缓缴但未通过初审的,4月份自动扣缴3月社会保险费,如未按时足额缴纳,按照《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加收滞纳金。

(责任编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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