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办公厅发文要求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

[知识] 时间:2024-04-28 21:31:10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焦点 点击:102次

原标题:省委办公厅发文要求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

近日,省委书记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文求实施意见》,《意见》要求,向重续选对脱贫村、点乡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村(社区)和抵边村(社区),村持村第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派驻

《意见》明确,和工脱贫不稳定人口在200人以上的作队村(社区)选派1名第一书记和4名工作队员;其他村(社区),可根据实际适当缩减选派人数,省委书记每支工作队不少于3人(含第一书记1名);对实施红色村组织振兴试点项目、文求强边固防“四位一体”建设项目,向重续选以及党组织软弱涣散的点乡村(社区),全覆盖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各地区应结合实施乡村振兴“百千万”示范工程,村持村第选择一批有组织能力、派驻有产业基础、和工有重点项目、有辐射效应的重点村,视情况选派驻村第一书记或工作队,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意见》明确,驻村第一书记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具有1年以上党龄和2年以上工作经历,优先从符合条件的党政机关优秀年轻干部、科技特派员和“万名人才兴万村”服务基层人才中任命,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有农村工作经验或涉农方面专业技术特长的优先。选派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方式进行。

《意见》对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如何开展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除了建强村党组织、推进强村富民、提升治理水平、为民办事服务外,最重要的职责是巩固脱贫成果。要落实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员等农村低收入人口进行全覆盖走访监测;积极参与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一平台、三机制”,配合做好有返贫和致贫风险人口的帮扶救助工作;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协助开展技能培训、就业服务和劳务输出;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和监督,依法维护群众财产权利。推动智慧党建、数字医疗、智慧医保、智慧教育等“数字云南”重点项目落实。依托“云岭先锋”、“找政府”App等信息平台,帮助群众学会运用网络办理公共服务事项,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任期一般不少于2年,到期轮换、压茬交接,任职经历作为个人基层工作经历。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必须吃住在村、工作在村,服从县乡党委工作安排,每天利用“云岭先锋”App定点签到。对干出成绩、群众认可的,在提拔任用、职级晋升、公务员遴选、职称评聘、表彰奖励时,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考虑。

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召回撤换:违纪违法受到处理的;无正当理由长期不在岗的;能力素质不高,作风不实,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民主评议满意度较低的;因其他不良原因,相关主管部门认为不适宜继续留任的。派出单位视情况对被召回人员给予组织处理,当年不得评先评优。(李丹丹)

(责任编辑: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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