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青蛙也犯法!环江4名男子抓了116只野生蛙被判刑

[时尚] 时间:2024-02-14 22:09:57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176次

  稻花香里说丰年,抓青抓听取蛙声一片。蛙也蛙被凉风吹拂的犯法夏夜,听着田间地头蛙声一片,环江有些人却动起了歪脑筋,名男捕捉青蛙来“打牙祭”,野生追求美味,判刑殊不知这是抓青抓在违法犯罪边缘游走。

  近日,蛙也蛙被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了一起非法猎捕、犯法杀害珍贵、环江濒危野生动物案件。名男而这起案件的野生“主角”就是前面提及的野生蛙(当地俗称“蚂拐”)。

庭审现场。判刑河池中院供图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梁某敏、抓青抓侯某贵、杨某生、韦某富是工友。4人发现所住地周围时常蛙声一片,便决定闲暇时前去捕捉。

  2020年3月24日20时许,4人自带头灯、铁线等工具,骑摩托车到该县思恩镇某村屯附近农田找“蚂拐”,以头灯照射的方式猎捕,将捕获的“蚂拐”用铁线串连以防脱逃。后经附近村民举报,4人于当日23时许被森林公安局民警当场抓获,并缴获作案工具以及各种蛙类并予以扣押。经清点,4人抓获的野生蛙类共116只。

图为沼蛙,系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河池中院供图

图为虎纹蛙,系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河池中院供图

  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4人抓获的116只野生蛙类中有2只虎纹蛙(均为活体),系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余下114只蛙类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分别为沼蛙10只(6只活体4只死体)、泽蛙103只(均为死体)、花姬蛙1只(为死体)。

  另查明,根据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前和解协议,四名被告已共同购买25000尾鱼苗用于增殖流放,替代性改善生态功能。

四名被告放生鱼苗。河池中院供图

  法院认为被告人梁某敏、侯某贵、杨某生、韦某富的行为已构成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4人均是主犯,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并购买鱼苗增殖流放,可从轻处罚。法院判决四名被告人均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500元的刑罚。


(责任编辑:时尚)

    相关内容
    精彩推荐
    热门点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