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认房不认贷”解读:18日后签订贷款合同 按新政策执行

[焦点] 时间:2024-04-18 15:06:18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123次

       8月30日,广州记者从广州市住建部门官网了解到,认房为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贷解读日订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后签通知》(穗府办函〔2023〕44号),现解读如下:

       一、款合申请贷款的同按居民家庭

       申请贷款的居民家庭包括户籍家庭、非户籍家庭、新政行单身人士、策执境外人士、广州持人才绿卡人士等不属于法人单位的认房购房人。户籍家庭和非户籍家庭含借款申请人、贷解读日订贷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后签未成年子女。

       二、款合居民家庭住房套数

       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同按是新政行以我市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的《广州市自然人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显示居民家庭(含所有家庭成员)已拥有住房套数核算。

       三、政策优化相关的个人住房信贷政策

       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或非普通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按不低于购买首套住房的最低比例执行,不再区分是否有住房贷款(含商业性住房贷款和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以及住房贷款是否还清,住房贷款利率享受购买首套住房的利率。

       四、执行时点

       政策执行时点以《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23〕52号)印发时间2023年8月18日为界。

       2023年8月18日0:00前签订个人住房贷款合同的,按原政策执行。

       2023年8月18日0:00后签订个人住房贷款合同的,按新政策执行。

(责任编辑: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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