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男子“20年后打老师”案二审维持原判 常仁尧案情回顾

[知识] 时间:2024-04-29 09:13:24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百科 点击:154次

中国小康网讯 8月19日综合报道  据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河南后打今天上午,男年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常仁尧寻衅滋事案二审宣判,老师裁定驳回上诉,案审维持原判。维持

  常仁尧寻衅滋事一案,原判尧案河南省栾川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7月10日作出一审判决,常仁认定常仁尧犯寻衅滋事罪,河南后打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男年

  宣判后,老师常仁尧提出上诉,案审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立案受理,维持并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原判尧案合议庭审阅了案件全部卷宗材料,常仁审查了常仁尧的河南后打上诉状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讯问了常仁尧并听取了其辩护人意见,核实了全案证据,对一审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了全面审查,充分保障了常仁尧及其辩护人的诉讼权利。经合议庭评议,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二审裁定。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二审裁定中对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予以确认,上诉人常仁尧为发泄情绪、逞强耍横,借故生非,在公共场所拦截、辱骂、随意殴打被害人张某某,并安排他人同步录制视频,引发多名群众围观。后常仁尧又将其殴打张某某的视频传播给他人,导致社会舆论广泛关注,严重影响了张某某及其家人的工作、生活,且严重破坏了社会道德准则和公序良俗,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常仁尧的上诉理由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均不能成立,不予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裁定为终审裁定。

  案情回顾

  2018年12月,一条”学生拦路打老师“的视频在网上热传,事发河南省栾川县,事发时间则是数月前的7月。

  2018年12月16日,被打老师张某林向栾川警方递交了一份控告书,称常某尧殴打谩骂老师,蓄意录像和在网上传播。

  2018年12月20日,栾川警方通报,当月17日,该局接到中学教师张某林报案。

  2018年12月20日11时20分,栾川警方通报,在杭州铁路警方的配合下,将犯罪嫌疑人常某尧抓获。

  2019年6月10日,常某尧的妻子在网上发帖对丈夫的行为道歉。其称“打老师不是早有预谋或者存心报复”,而是时隔二十年后,偶然间遇见了张老师,“冲动之下动了手”。

  2019年6月12日,“20年后拦路打老师”一案首次开庭,庭审现场,控辩双方曾围绕打人者常某尧的行为“是否应该被认定为犯罪”展开辩论。庭审辩论环节中,常某尧的辩护人表示,常某尧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法,但未犯罪。 公诉机关则认为,常某尧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建议在1年6个月到3年之间量刑。

  2019年6月12日,栾川县人民法院通报,常某尧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2019年7月10日上午,“20年后拦路打老师”一案在河南栾川县人民法院二次开庭,法院当庭宣判。

  据媒体报道,常仁尧当庭表示上诉,其妻子洪欢表示,不认可判决结果,将继续上诉,并称“要状告被打教师”。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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