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赏5万元追女主播失败要退钱 法院:酌情退1万元

[探索] 时间:2024-05-02 23:18:59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189次

原标题:打赏5万元追女主播失败要退钱 法院:酌情退1万元

2019年,打赏时年33岁的追女主播酌情胡某喜欢上了网络女主播邹某,随后展开“金钱攻势”,失败打赏、退钱退万发红包、法院送手机轮番上阵,打赏但邹某始终没有答应与他交往。追女主播酌情

在一次线下见面后,失败胡某发现邹某家中还有男士皮鞋,退钱退万自觉“感情受到欺骗”的法院他将邹某告上法庭,要求退还相处期间赠予的打赏财物,却被一审法院驳回……

胡某建了一个微信群,追女主播酌情群里都是失败虎牙直播平台女主播邹某的粉丝,他特地将群名改成了“邹某通过感情骗人”。退钱退万

胡某与邹某曾经在现实生活中有过一段交集。法院作为邹某的狂热粉丝,胡某声称曾豪掷5万余元打赏邹某,平时礼物、红包送个不停。可2019年11月27日,在一次线下见面后,胡某跟随邹某回了家,意外发现门口鞋架上竟摆着一双男士皮鞋。

自觉被骗的胡某一纸诉状递到法院,要邹某退钱。日前,益阳桃江法院一审审理了该案。

男子金钱攻势追求25岁女主播

2019年8月,时年33岁的胡某通过虎牙直播平台认识了25岁的女主播邹某,他顺利添加了邹某的微信,随后双方通过微信进行了频繁的交往。

胡某与邹某都有继续发展关系的想法,胡某想与邹某谈恋爱,邹某也愿意更进一步了解。在实际生活中也有见过面。随着交往深入,胡某和邹某对于这段关系有了不一样的看法。

在胡某口中,他对邹某非常大方。“经邹某请求,我多次为她在虎牙平台刷礼物等,共计花费了5万余元。此外,邹某还以生日、购物等理由让我通过微信向她转账,诱导我为她购买了一台价值11300元的iPhone11ProMax。”

判决书显示,在胡某与邹某交往期间,胡某多次通过微信给邹某发红包,数额包括“520”“1314”“666”等,共计9220元。

“我一直真诚与邹某交往,但邹某却拒绝透露姓名、年龄等真实信息。”胡某对此非常纳闷。

邹某称,在持续的交往中,胡某为了获得自己的好感,在直播平台打赏支持她。在交往的两个月左右的时间内,双方见过三次面,胡某欲强行与她发生关系,但她认为交往时间较短、了解不够,拒绝了胡某的要求。

要求退还红包、iPhone和打赏

2019年11月27日,胡某与邹某见面后,跟随邹某到了她的住处,发现邹某住处门口鞋架上有男士鞋。

“她竟然已经有了同居男友,却还在和我交往。”胡某与邹某因此关系恶化。

胡某先是在微信平台组建了一个19人的微信群,群名为“邹某通过感情骗人”,群里大部分都是邹某的粉丝,还在群里就邹某是否构成诈骗,以及其向邹某支付、在虎牙平台消费的款项能否取回进行了讨论。

胡某认为邹某以欺骗手段占有他的财产,违背诚实信用与公序良俗原则,应当返还骗取的财物。

随后胡某起诉至桃江法院,要求判决邹某返还8500元,返还iPhone11ProMax一台或等额价款11300元;返还胡某为其代刷礼物的款项55014.9元。

成为被告的邹某提出了反诉,认为胡某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要求对方赔偿10万余元精神损失费。

法院:酌情认定返还10000元

桃江法院审理认为,胡某自愿注册成为虎牙直播平台用户,理应按照约定履行该行业规则制定的权利和义务,其与主播之间互动发生的打赏行为,不属于法律禁止的情形。根据胡某提交的证据,无法确认其在虎牙直播平台上所有的消费均系对邹某的“打赏”;即便胡某确实对邹某进行过“打赏”,邹某由此获得的收益也是其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其应得的利益,不应予以返还。

胡某主张其在虎牙直播平台“刷礼物”系应邹某要求而进行,认为邹某存在诈骗的嫌疑,但其未提交证据予以证明,对其主张法院不予支持。

但关于胡某在生活中对邹某的赠予,法院认为胡某与邹某在现实交往过程中,均有发展为恋爱关系的意愿,但胡某未提交证据证实邹某在与其交往过程中存在隐瞒、虚构事实等行为。

胡某给邹某转账的金额数次为“520”“1314”等具有特定含义的数字,其具有对邹某的追求和积极主动做出转账行为的意思表示,胡某在虎牙直播平台外给予邹某9220元及iPhone11ProMax一台是基于其对邹某的追求和恋爱关系而作出的赠予。

但该赠予行为具有一定的目的性,本案具有特殊性,胡某与邹某经网络直播平台认识,且交往时间较短,基于公平原则,法院酌情认定由邹某返还给胡某10000元。

本案中,胡某组建微信群确实有失妥当,胡某在该微信群中没有公然丑化邹某的人格或者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邹某的名誉,且胡某所组建的微信群成员仅有18人,影响范围较小,胡某的行为尚不足以导致邹某的社会评价降低。

最终判决邹某返还胡某1万元。(周凌如)

(责任编辑: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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