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时尚] 时间:2024-04-28 21:51:55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综合 点击:101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川福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蓉科并对其内容的技股结果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不特

  重要内容提示:

  重要提示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福蓉科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1369号文同意注册。定对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转换债券中签“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的公司公告保荐人(主承销商)。本次发行的网上可转债简称为“福蓉转债”,债券代码为“113672”。率及

  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优先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配售申购、川福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蓉科重要提示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技股结果应根据《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3年7月20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能够认购中签后的1手或1手整数倍的可转债,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1手。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64,00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64,000.00万元。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19,200.00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将及时向上交所报告,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3、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福蓉科技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64,000.00万元可转债原股东优先配售和网上申购已于2023年7月18日(T日)结束,现将本次福蓉转债发行申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福蓉转债本次发行64,000.00万元(640,000手)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100元/张(1,000元/手),本次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2023年7月18日(T日)。

  二、发行结果

  根据《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本次福蓉转债发行总额为64,000.00万元,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最终的发行结果如下:

  1、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根据上交所提供的网上优先配售数据,最终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的福蓉转债为568,009,000.00元(568,009手),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8.75%。

  2、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申购结果及发行中签率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福蓉转债为71,991,000.00元(71,991手),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1.25%,网上中签率为0.00073622%。根据上交所提供的网上申购信息,本次网上申购有效申购户数为9,814,768户,有效申购数量为9,778,475,679手,配号总数为9,778,475,679个,起讫号码为100,000,000,000-109,778,475,678。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2023年7月19日(T+1日)组织摇号抽签仪式,摇号结果将于2023年7月20日(T+2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公告。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可转债的数量,每个中签号只能购买1手(即1,000元)福蓉转债。

  3、本次发行配售结果情况汇总

  三、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福蓉转债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备查文件

  有关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投资者查阅发行人2023年7月14日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相关资料。

  五、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崇双大道二段518号

  法定代表人: 张景忠

  电话: 028-82255381

  联系人: 黄卫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36号兴业证券大厦10楼

  法定代表人: 杨华辉

  电话: 021-20370806

  联系人: 销售交易业务总部股权资本市场处

  特此公告。

  四川福蓉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保荐人(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9日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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