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起昆明主城区开售烟花爆竹 未成年人购买须成人陪同

[知识] 时间:2024-04-30 02:19:23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百科 点击:103次

  原标题:2月1日 昆明主城区开售烟花爆竹 大批量购买要实名 未成年人购买须成人陪同 

  昆明市应急管理局19日召开昆明市主城区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会议。月日烟花记者从会上获悉,起昆今年,明主昆明主城区2月1日起开始销售,城区比去年提前了三天。开售烟花爆竹由危爆车运输,爆竹销售时间到2月26日(正月十五)截止。未成市民如大批量购买要实名登记;不得向无成年人陪同的年人未成年人销售。

  近日网上“昆明市全面解禁烟花爆竹燃放”的购买说法系网友误读,昆明主城区仍为限制燃放地区,须成仅春节期间可销售、人陪燃放,月日烟花其余时段不得销售、起昆燃放。明主学校、城区医院、海鸥聚集觅食和栖息地、重点防火单位、商场超市等12类区域禁止燃放。在小区里,居民只能在物业划定范围燃放,不得在楼道内燃放。

  2020年10月28日,昆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昆明市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应急、公安、市场、交运等部门的监管责任,压实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等全过程的安全监管责任。

  昆明市应急管理局将是否具有符合国家标准的自有仓库作为“硬杠杠”和“铁门槛”,持续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全面清理,凡属于租赁仓库、仓库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一律撤销许可或到期不予换证,先后2轮对全昆明13户批发企业逐一开展达标检查,采取委托服务的方式,聘请专家对烟花爆竹仓库进行全面排查,严格实行照单整改,现有的13户批发企业全部均有自有仓库,且符合国家标准规范。

  昆明市采取多项措施严防零售点燃爆事故,所有零售点都必须设置“80米范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警示牌,悬挂昆明市应急管理局制发的《安全承诺书》,安排1名专职巡查人员劝导周边市民在80米范围外燃放烟花。实施大宗货品实名制购买,对大批量购买烟花爆竹的个人由零售点进行登记,不得将烟花爆竹销售给无成年人陪同的未成年人,并由县、乡两级安监部门定期巡查监督落实,凡未严格执行零售户的一律纳入信用积分管理,作为下一年度审批零售店(点)的依据。

  据了解,目前昆明市共有烟花爆竹批发企业13户,无烟花爆竹生产企业。2020年春节共设立烟花爆竹零售户960户,其中:长期零售店333户、短期零售点627户。与2019年同期相比,昆明市烟花爆竹零售户减少110户,下降10.3%。(记者 杨质高)

(责任编辑:热点)

    相关内容
    精彩推荐
    热门点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