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日起0日起澄迈将对金江城区货车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等车辆限行
新海南客户端、澄迈城区车等车辆南海网、将对金江及危南国都市报6月16日消息(记者 王燕珍)6月16日,货车澄迈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发布提醒,险化学品限行为进一步优化澄迈城区道路交通环境,运输提高道路通行效率0日起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澄迈城区车等车辆创造整洁亮丽、将对金江及危秩序井然、货车环境优美的险化学品限行生态宜居城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运输巩固国家卫生城市0日起澄迈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对澄迈金江城区部分路段中型(含)以上货车、澄迈城区车等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等车辆采取限制通行时间的将对金江及危交通管制措施。此措施自2021年6月20日起施行。
具体管制措施如下:
一、限行车辆:中型(含)以上货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轮式自行机械车、低速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农用车等车辆。新能源车除外。
二、限行区域:
金江镇:文化路、文明路、环城西路全路段
三、限行时段:▲中型(含)以上货车、电动三轮车、三轮摩托车,早上6:00至晚上22:00,在限行区域内禁行。▲低速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农用车、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轮式自行机械车,在限行区域内全天候禁行。
四、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指定路线通行:
金江地区:金马大道→环城西路→人民西路→文明路
通行时间:晚上22:00至次日早上6:00
除指定通行路线外、澄迈县金江镇城区其他道路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
五、限行区域范围内的企业、物流公司使用的货车以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符合环保、安全相关要求的,由使用单位凭相关手续向澄迈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提出申请,经审核备案后,依照核发的通行证件指定的时间、路线通行。
六、因生产生活需要,确需进入限行区域的中性(含)以上货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提前十个工作日携带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三者强制保险单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货物运销合同)向澄迈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地址:澄迈县金江镇司法路8号)提出备案审批申请,经备案审批后必须严格按照指定时间、线路行驶,做到加盖篷布,密闭运输,严禁遗撒、飘散载运物。
澄迈交警表示,请广大驾驶员严格按交通标志指示行驶,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抢险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澄迈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王燕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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