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门口”的养老服务怎么做?《海南省养老服务条例》明确标准和规范

[热点] 时间:2024-04-28 17:36:14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120次

原标题:“家门口”的家门口养老服务怎么做?《海南省养老服务条例》明确标准和规范

新闻发布会 | 《海南省养老服务条例》:配套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应与住宅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老服老服例明同步验收、做务条同步交付

新海南客户端、海南南海网6月19日消息(记者 韩星)数据显示,省养2022年底海南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比已经达到15.83%,确标预计到“十四五”末将接近中度老龄化社会。准和当前,规范居家和社区养老是家门口绝大部分老年人选择养老的主要方式。为更好满足老年人在“家门口”养老的老服老服例明需求,即将于7月1日施行的做务条《海南省养老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聚焦老年人所盼所愿,对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做出一系列具体规范。海南

《条例》规范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项目内容,省养强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监督管理,确标提出要建立健全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制度,准和支持发展邻里互助、亲友相助、志愿服务等互助养老服务模式,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利用自身设施和服务资源提供嵌入式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更好满足老年人在“家门口”养老的需求。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赵志东表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和建设是养老服务发展的前提,居家和社区养老是当前绝大部分老年人选择养老的主要方式。一审后,海南针对省内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中存在的布局不够合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不达标等问题,学习借鉴江西、安徽、山东等地做法对草案进行了修改完善。

《条例》明确,根据老龄人口比例、分布情况、公共服务资源、养老服务需求等因素,编制本行政区域内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同时可以将闲置的公益性用地优先调整为养老服务设施用地。

《条例》明确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配建标准。针对当前我省城市养老服务设施供给不足的突出问题,《条例》对养老服务设施的规划、建设、验收、移交等作出了具体规定,明确新建城区和居住(小)区以及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用房的标准和要求。

《条例》还加强了设施配建的刚性约束。《条例》规定配套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应当与住宅建设项目四同步,即: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民政部门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参与验收。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在提出规划条件和土地出让条件时,应当明确配套建设的养老服务设施同步规划设计要求,确定地块位置、面积、使用性质、产权归属、设计标准等内容;民政部门负责对养老服务设施用途的监督,并明确了相关法律责任。

据介绍,近年来,海南省委、省政府出台30多个涉老惠老政策制度,在全省范围内建立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生活津贴制度,并推动实现高龄长寿老人津贴智能“快办”服务全省覆盖,全省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养老服务质量水平不断提升,老年人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不断增强。(韩星)

(责任编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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