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新设立地方交易场所 将采取公司制组织形式

[综合] 时间:2024-05-08 03:58:26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娱乐 点击:94次

  本报讯(沈阳日报、辽宁立地沈报全媒体记者邱菊)为规范地方交易场所行为,新设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易场促进地方交易场所健康发展,所将式《辽宁省地方交易场所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近日对外公布,公司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制组织形

  《办法》所称地方交易场所,辽宁立地是新设指在辽宁省行政区域内根据国务院规定应当由省政府批准设立的大宗商品类、权益类等交易场所及其分支机构,易场但仅从事车辆、所将式房地产等实物交易的公司交易场所除外。

  《办法》提出,制组织形新设立地方交易场所将采取公司制组织形式;地方交易场所因解散而终止的辽宁立地,至少提前3个月将相关安排告知客户及相关方,新设并及时报告所在地政府、易场省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或者行业主管部门;地方交易场所解散或者破产,将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并在指定媒体发布公告。

  省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将建立全省统一的地方交易场所业务系统监测平台。地方交易场所将其交易系统接入监测平台,定期报送地方交易场所的相关信息,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交易系统将具备完整的数据安全保护和数据备份措施,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0年。

(责任编辑: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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