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周是特区政府制止郭荣铿滥权的关键时刻!

[热点] 时间:2024-05-03 02:52:42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娱乐 点击:53次
中评社香港4月18日电/据香港文汇网报道,下周继本周一(13日)中联办和国务院港澳辧(“两办”)分别批评立法会内务委员会(内委会)“空转”乱局并点了緃暴派议员郭荣铿的特区名字,中联办在本周五 (17日)以答记者问方式,政府制止再次点名批评郭荣铿。郭荣关键  中联辧在访问中表示,铿滥“郭荣铿的时刻刻意滥权,造成内委会停摆,下周严重干扰立法会正常运作,特区严重阻碍立法会依据基本法履行职能,政府制止导致大量涉及经济民生和社会发展的郭荣关键重要立法活动无法进行。”  郭氏却对中联辧批评持极度轻藐态度,铿滥17日再度在内委会选举“拉布”后(半年来的时刻第15次会议,仍然未进行内委会主席选举),下周临结束时还得意扬扬地向两办叫板,特区叫两辧“悭D喇!政府制止”郭氏的嚣张, 溢于言表。  由于郭氏等人一向对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释法嗤之以鼻,故郭氏似乎忘记了2016年11月的人大释法内容。其中第三点是这样写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所规定的宣誓,是该条所列公职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香港特别行政区作出的法律承诺,具有法律约束力。宣誓人必须真诚信奉并严格遵守法定誓言。宣誓人作虚假宣誓或者在宣誓之后从事违反誓言行为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这里要注意“及其”两字,即公职人员宣誓是对中国“及其”香港特区作出的法律承诺,具有法律约束力。意即 2016年10月郭氏宣誓成为立法会议员时,是对国家“及其”香港特区的法律承诺。国家有权追究郭氏的法律承诺是否兑现?  此外,这段释法也写了“在宣誓之后从事违反誓言行为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在中央政府眼中, 郭氏肯定已“从事违反誓言行为”,否则不用在一周内两度炮轰他。问题是:中央政府会如何要求郭氏“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笔者注意到4月26至29日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开会之时,倘若届时香港特区政府仍然未肯出手制止郭荣铿滥权,港澳辧和中联办完全有足够理据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按2016 年11月这段释法,裭夺(DQ)郭荣铿的议席,制止郭荣铿滥权。

(责任编辑: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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