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河南许昌市举行《许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新闻发布会,许昌通报许昌市首部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定地方性法规的制定过程和主要内容。
《许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点后《条例》共分五章,不准分别为:总则、跳广重点规范和倡导的场舞行为、促进和保障、最高法律责任、罚款附则,河南总计37条。许昌
《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在公共场所进行广场舞、规定唱歌等活动,点后应当控制音量,不准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跳广工作和学习。夏季每日21时至次日6时、冬季每日21时至次日7时,禁止进行以上产生噪声的文体活动。”如果违犯该规定,将“给予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条例》将“12345”政务服务热线用法规形式公布和确认为投诉举报电话,方便群众记忆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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