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规定:小区配套幼儿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

[综合] 时间:2024-04-29 13:35:22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146次

  新华社天津7月4日电(记者周润健)为规范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使用,天津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天津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明确规定,规定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后,小区应由教育主管部门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配套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幼儿园不幼儿园

  方案要求,得办老城区(棚户区)改造、成营新城开发和居住区建设应将配套建设幼儿园纳入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利性并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予以建设。天津城镇小区没有规划配套幼儿园或规划不足,规定或者有完整规划但建设不到位的小区,可通过补建、配套改建或就近新建、幼儿园不幼儿园置换、得办购置等方式予以解决。成营对存在配套幼儿园缓建、缩建、停建、不建和建而不交等问题的,在整改到位之前,不得办理竣工验收。

  为规范小区配套幼儿园使用,方案提出,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后,办成公办园的,各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做好机构编制、教师配备等方面的工作;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的,要做好对相关机构资质、管理能力、卫生安全及保教质量等方面的审核,明确补助标准,加强对普惠实效及质量方面的动态监管。


(责任编辑: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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