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政策答问 | 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分批退出目录有关问答

[知识] 时间:2024-04-27 16:25:41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焦点 点击:183次

原标题:国务院政策答问 | 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分批退出目录有关问答

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是国务取消这些职业吗?

是取消这些职业的考试评价吗?

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前,已经考取的院政有关职业资格证书是不是就没用了?

......

本期国务院政策答问

为你解答

问答一:

▶▶▶提问: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是取消这些职业吗?是取消这些职业的考试评价吗?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不是策答取消职业和职业标准,也不是问水问答取消技能人才评价,而是平评将技能人员水平评价由政府认定改为实行社会化认定,不再由政府或其授权的价类技单位认定发证,改由用人单位和相关社会组织按照职业标准或评价规范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职业资格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分批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改变了评价发证主体和管理服务方式,退出实行“谁用人、目录谁评价、国务谁发证、院政有关谁负责”,策答可以真正发挥用人主体作用和社会组织作用。问水问答

问答二:

▶▶▶提问: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前,平评已经考取的职业资格证书是不是就没用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退出目录前已发放的职业资格证书继续有效,可作为持证者职业能力水平的证明。

问答三:

▶▶▶提问:目前已经报名参加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退出目录名单内一些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是否还可以考试?是否还能拿到证书?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对已发布鉴定考试公告或已受理鉴定考试报名的,有关机构可以根据考生意愿,继续做好鉴定考试工作,或者退回有关费用。对已组织完成鉴定考试的,做好职业资格证书发放等工作。对按技能人才职业资格证书培养计划招生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或企业招收的企业新型学徒,学生(学员)毕结业时可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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