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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以人为本”更需多边治理

[娱乐] 时间:2024-04-29 16:00:28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10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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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日报

  欧盟《数字服务法》(DSA)近日正式生效。数字作为欧盟委员会数字化战略的本更边治核心组成部分,该法案将为欧洲单一市场的需多数字服务活动指定一个统一监管标准。《数字服务法》由欧盟27个成员国商讨制定,数字旨在确保用户的本更边治在线安全,阻止非法或违反平台服务条款的需多有害内容传播。欧盟机构冀望借此法保护用户隐私与言论自由等权利,数字但在网络国界日益模糊的本更边治今天,加强全球层面的需多监管协调或许才能更好促进“数字以人为本”。

  根据该法案规定的适用范畴,任何向欧盟境内网络用户提供服务的“数字中介服务运营商”(INSPs)均会受到相关约束。这意味着欧盟以外的INSPs理论上也需接受《数字服务法》的约束。

  2020年,欧盟机构先后酝酿形成了《数字服务法》和《数字市场法》草案。2022年,欧洲议会高票表决通过这两部草案。《数字服务法》与《数字市场法》均是为了规范跨国网络巨头在欧盟境内无序扩张行为,以防其强力攫取垄断性优势的法律。其中,近日生效的《数字服务法》更聚焦于对数字服务内容监管,兼具意识形态约束与市场竞争管理考量。

  欧盟内部市场专员蒂埃里·布雷顿表示,每月活跃用户超过4500万的“超大型在线平台”需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美国网络巨头谷歌、亚马逊、优兔等19家跨国网络公司均被列为此类平台。具体而言,包括在线中介服务、在线搜索引擎、在线社交网络服务、视频共享、网络浏览器、云计算服务等网络平台均有可能被纳入该法案的监管范畴。

  有消息称,上述19家公司并非一成不变,欧盟机构将持续跟踪平台活跃用户数量变化,更新重点关注对象。根据法案内容,欧盟委员会有权对违规企业开出罚单,最高罚款金额将“不超过该企业上一财政年度全球营业额的6%”。

  《数字服务法》折射出欧盟有意在全球数字经济监管领域抢占制高点的考量。该法案域外适用及可能引发的全球影响引发业内关注,预计未来美欧围绕跨国网络监管的博弈斗法将更加激烈。

  近年来,欧盟一直希望成为全球“最安全可靠的数字市场”及“数字规范建设者”,接连制定出台了《数字服务法》《数字市场法》等法理工具,其重点关注的大型网络平台似乎也主要是为美国公司“量身打造”的,并一度遭美方谴责“歧视”美科技公司。对此,欧盟则反击称,“互联网已成美大型企业主导全球市场及美机构加强监控的代名词”。有评论认为,在《数字服务法》落地实施后,“布鲁塞尔有可能进一步替代华盛顿成为硅谷的监管者”。

  诚然,《数字服务法》在推动全球规范数字经济发展方面具有一定积极作用,但其总体基调为“强监管”,这将倒逼欧盟以外的大型网络平台提升透明度,承担大量合规义务。不过,该法案未来在具体实践中将发挥怎样的作用,尚有待观察。

  令人担忧的是,部分国家与地区动辄抢先抢快,缺乏国际协调的“占山头”式立法,客观上可能损害包括网络数字安全与发展在内的全球治理体系构建。发达国家“跑圈画地”的传统全球治理思路忽略了新兴国家的国际地位与作用,对“数字主权”的主张不仅有可能逐渐演变成新的保护主义,更阻碍了相关技术的跨境合作与创新,背离了数字技术发展的初衷。为避免形成新的“数字孤岛”,各方应持开放心态,开展多边合作应是必由之路。

责任编辑:石秀珍 SF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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