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琼山区两处经营性自建房被临时查封

[百科] 时间:2024-04-30 08:49:47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百科 点击:80次

原标题:海口市琼山区两处经营性自建房被临时查封

新海南客户端、海口南海网、市琼山区时查南国都市报6月23日消息(记者 任桐 实习生 姚诗瑞 通讯员 吴晓芬)为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势头,两处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的经营建房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近日,性自海口市琼山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对两家经营性自建房电动自行车场所进行了临时查封,被临执法中队对电动自行车拖车扣押。海口

近日,市琼山区时查海口市琼山区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国兴街道办与执法中队前往两处自建房进行检查。两处琼山区消防救援大队供图

据悉,经营建房此前国兴街道办在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排查整治时,性自已对78号、被临102号两家自建房下发整改通知书,海口但火灾隐患仍然“原封不动”。市琼山区时查为有效地根除隐患,两处海口市琼山区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国兴街道办与执法中队再次前往两处自建房进行检查。

检查中发现,两处自建房均位于居民房屋密集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区域与经营性区域、疏散区域未采用2h防火隔墙进行有效的分隔,如果安全隐患不及时消除,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严重威胁公共安全。

近日,海口市琼山区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国兴街道办与执法中队前往两处自建房进行检查。琼山区消防救援大队供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大队依法对两家场所的电表箱部位进行临时查封。在查封现场,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告知了实施查封的理由、依据及其在查封期间依法享有的权利义务,并对自建房的经营者展开了警示教育,强调了自建经营场所存在的火灾危险性,普及了经营者承担的法律责任和义务。(任桐 姚诗瑞 吴晓芬)

(责任编辑: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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