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一则“江苏无锡一工厂发生爆燃,无锡2人死亡3人受伤”的工厂虚假视频在网络传播,引发网民关注。发生公安机关迅速开展调查,爆燃将涉嫌编造、系谣刑事传播谣言的言造谣者已被依法范某振(男,31岁)、采取措施赵某(男,强制30岁
) 、江苏林某(男,无锡49岁 ) 抓获。工厂 经查,发生范某振为博取流量、爆燃获得收益,系谣刑事使用AI软件拼凑、嫁接网上搜索的视频素材,编造“江苏无锡一工厂发生爆燃”的虚假视频,在网络平台发布引流,后被多人转发,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赵某、林某设立所谓传媒公司,向范某振等多人违法出售网络账号,传授编造虚假视图方法。目前,3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于编造、传播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希望广大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环境。 普法课堂 造谣、传谣应负的相关法律责任如下: 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 行政违法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国小康网综合平安无锡、央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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