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落实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 有力度有温度

[时尚] 时间:2024-04-30 11:43:31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171次

陕西网讯(记者 南楠 通讯员 张殿程)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陕西生态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落实不断强化相关环境监管和服务措施,环境按照生态环境部的监督统一部署,今年3月起,执法正面制度在全省范围开始落实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清单

正面清单制度主要是有力对与疫情防控和民生保障密切相关的企业,以及污染轻、温度风险低、陕西生态守法意识强的落实企业,执法部门少去或者不去,环境将有限的监督执法资源集中于主观恶意排污、违法犯罪的执法正面制度企业。按照这个原则,清单我们将6类企业纳入到正面清单范围。有力即,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企业;民生保障重点行业企业;污染小、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企业;重大工程项目(交通、水利工程等);重点领域企业(汽车制造、铁路、船舶、航空航天等);畜牧业、种植业、清洁能源开发、核能与核技术利用等粮食和能源行业企业;集成电路、生物医药(发酵、化学合成工艺除外)、关键零部件、特殊材料等位于产业链供应链重要节点企业;其他已经安装在线监控的企业。

结合疫情期间的工作现状,我们一方面继续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另一方面保持执法的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具体的措施有:一是明确一般不开展现场检查的企业范畴。包括生产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物资的企业,供应水、电、气的保障民生的企业,污染少、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企业,重大工程项目以及先进装备制造业类等企业,除信访举报核实以外,一般不进行现场执法检查。二是明确减少现场检查频次的企业范畴。已安装在线监控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稳定达标、环境信用良好、一年内无环境违法记录的重点监管企业,可以减少开展现场检查。三是适度调整行政处罚的方式。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和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措施。对受疫情影响,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且未造成环境危害后果的,可以依法不予处罚,督促尽快整改。对因疫情影响而未按时完成整改的,可以酌情延长整改期限。四是持续加大查处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偷排偷放、主观恶意排污的,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和严重污染环境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查处。

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是分类监管的积极探索。但是必须强调的是,企业免予现场执法检查,并不简单等于“不管不问”,执法部门仍可以通过线上交流等多种方式开展对企业的监督、管理和服务。正面清单明确提出要探索利用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监管。着重加强热点网格和自动监控技术的应用,这不仅仅是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的客观需要,更是今后监管执法的努力方向。执法的目的不是关多少厂,罚多少款,执法的最终目的是实现自觉守法。逐步与企业形成互相支持、互相信任、守法执法并重的良性互动。将执法与普法、执法与服务相结合,做好环境法规的宣传并贯彻实行,既保持监管的力度,又体现服务的温度。

截止9月底,我省已将1920家企业纳入清单管理,各地共出台配套细化措施文件168件,采用在线监控2587次,无人机154次,用能监控160次,其他非现场方式661次,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服务企业4674次,现场帮扶企业5337次,减免处罚74次。今年6月,我省正面清单典型做法被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

建立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既是生态环境部门适应疫情防控形势、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的现实需要,也是优化执法方式、推动分类管理的积极探索和运用科技手段、提升执法效能的重要契机,通过实行分类监管、差异化监管,科学合理配置执法资源,实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利剑高悬。


(责任编辑: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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