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新印发《意见》引外资共享红利

[综合] 时间:2024-04-29 19:29:36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娱乐 点击:50次

    中国小康网 独家专稿  文|梁小碧  《意见》从国民待遇、评论知识产权保护、新印企业运营便利化、发意财税支持等方面做出了详细的见引指导和规划,对外商投资企业增强在我国投资信心、外资高科技人才在华落地生根、共享资本融入本地生产规划体系都提供了强有力的红利保障。  日前,评论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新印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发意营造市场化、见引法治化、外资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共享充分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红利更大力度、评论更加有效吸引和利用外商投资。《意见》总共提出6大方面24条措施,包括提高利用外资质量、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加强外商投资保护、提高投资运营便利化水平、加大财税支持力度以及完善外商投资促进方式。这次的《意见》从多方面多维度为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保驾护航。  这次印发的《意见》从国民待遇、知识产权保护、企业运营便利化、财税支持等方面做出了详细的指导和规划,对外商投资企业增强在我国投资信心、高科技人才在华落地生根、资本融入本地生产规划体系都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中国一直拥有庞大的市场潜力、稳定的发展环境、利好不断的发展政策,这些方方面面都坚定了企业在华持续投资的决心。  首先,《意见》在“提高利用外资质量”方面提出加大重点领域引进外资力度。其中包括医药、先进制造、现代服务、数字经济等多个当前国内市场发展与投资的热门领域。同时,《意见》还提出发挥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加大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先行先试力度。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意见》提出的深入实施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境内投资试点,建立健全QFLP外汇管理便利化制度,支持以所募的境外人民币直接开展境内相关投资。这一点大大增强了外资的信心,后续外资或会加大对重点领域的投资力度。同时也有助于海内外技术合作,推动企业技术水平的提升,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而通过这样的双向开放,也会逐步增强中国资本市场的流动性,推进中国资本市场的多元化发展。  其次,《意见》在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持续加强外商投资保护方面也做了突破。《意见》提出推动加快修订政府采购法。保障外资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支持外资依法平等参与标准制定工作,确保内外资平等享受支持政策。同时也鼓励外商投资企业自行制定或与其他企业联合制定企业标准,开展标准化服务。在加强外商投资保护方面,从健全外商投资权益保护机制、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规范涉外经贸政策法规制定这四个,进一步加大外商投资合法权益保护力度。自从2020年外商投资法和实施条例实施后,为了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和实施条例,同年8月,商务部修订发布了《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于10月1日正式实施。可见一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外商投资合法权益保护相关工作。  最后,《意见》在提高投资运营便利化水平、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完善外商投资促进方式三个方面,也做出了比以往更明确的要求。例如,优化外商投资企业外籍员工停居留政策,提高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在公共交通、金融服务、医疗保障、互联网支付等场景应用便利度。试点探索形成可自由流动的一般数据清单,建设服务平台,提供数据跨境流动合规服务。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落实外商投资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等。健全引资工作机制,便利境外投资促进工作,拓展外商投资促进渠道。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经济体之一,中国经济超大规模市场优势非常突出,高素质人才资源丰富,而且还拥有大量创新应用场景,在全球范围内的竞争优势依然十分明显。相信随着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举措不断落实,我国将吸引更多优质外资企业前来发展深耕。期待各项政策尽快得到细化落实,让外资企业共享中国发展红利。  (作者系深圳市外商权益保护服务工作站专职人员)  (《小康》·中国小康网 独家专稿)  本文刊登于《小康》2023年9月下旬刊

(责任编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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