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任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营业部总经理助理的京分及其计被马哲,以及时任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大兴营销服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的大兴刘宏,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服务罚万分别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7万元。因给予投约定益阳营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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