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试行“公共户”落户政策 六种情形可申请

[探索] 时间:2024-04-27 16:58:55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娱乐 点击:11次

原标题:北京试行“公共户”落户政策 六种情形可申请

原标题:北京试行“公共户”落户政策

六种情形可申请;公安机关为“公共户”户内人员打印《常住人口登记卡》,公共户有效期1年

近日,北京北京市公安局出台了《北京市公安局户籍派出所设立公共户工作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试行申请于2021年6月1日起执行。落户根据《规定》,政策种情全市每个户籍派出所原则上只设立一个非农业“公共户”,公共户接收暂不具备市内迁移条件的北京本辖区非农业户口人员落户。

释疑1

谁有资格申请落户?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试行申请北京市户籍人员(不含学生户口、驻京办户口、落户博士后户口等限制市内户口迁移人员),政策种情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公共户”落户:

①因房屋产权交易户口须迁出,公共户但本人、北京配偶或其他直系亲属(其他直系亲属包含父母、试行申请子女、落户(外)祖父母、政策种情(外)孙子女)在本市无合法产权住房,户口无法迁出的;

②因离婚后户口须迁出,但本人、配偶或其他直系亲属在本市无合法产权住房,户口无法迁出的;

③因离职户口须从原单位集体户迁出,现单位无集体户,且本人、配偶或其他直系亲属在本市无合法产权住房,户口无法迁出的;

④因房屋交易所有权变更或者公有住房承租权变更,现房屋权利人申请将原户内人员迁出的,原户内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迁出的;

⑤新生儿亲生父母一方户口在本市“公共户”内,且新生儿无法在本市其他地址申报出生登记的,可在其亲生父母户口所在“公共户”内申报出生登记;

⑥其他特殊原因在本市无法办理户口市内迁移的。

释疑2

办理迁移需要哪些材料?

1、入户申请书。

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或其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监护人代为办理,并提供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

2、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卡》。

非本人办理迁入的,还需提交由委托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房屋所有权人或公有住房承租人申请迁移本房滞留户口人员的,无需提供滞留户口人员的相关身份证明材料。)

3、不同情况对应的不同材料。

房屋产权交易的须提供《房屋买卖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等相关凭证;

公有住房承租人变更的须提供新的承租合同及公有住房单位说明;

离婚的须提供离婚证、经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法院调解书;

离职的须提供离职证明、职工社保缴费记录等能够证明已离职的相关材料,有新单位的还需提供加盖新单位行政公章的无集体户情况说明。

4、新生儿在“公共户”申报出生登记的,按北京市新生儿申报出生登记工作流程办理。

5、《〈告知书〉及〈告知书回执〉》、《迁入“公共户”承诺书》或《房屋所有权人或公有住房承租人申请迁移滞留户口人员承诺书》。

6、其他必要的材料。

释疑3

注意事项有哪些?

公安机关为“公共户”户内人员打印《常住人口登记卡》,有效期1年。“公共户”户内人员应在《常住人口登记卡》到期前14个工作日内到户籍地派出所申请换发新的《常住人口登记卡》;

“公共户”户内人员需要使用“公共户”首页的,应向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派出所出具加盖“公共户”专用章的首页复印件;

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证件材料真实准确,对于申请材料弄虚作假的,公安机关将取消其申请迁移事项;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行政刑事责任。申请人的失信信息纳入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据北京发布

(责任编辑: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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