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志强涉嫌贪污、受贿等,一审被判18年

[休闲] 时间:2024-05-10 05:13:04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综合 点击:34次

  原标题:任志强涉嫌贪污、任志受贿等,强涉一审被判18年

  2020年9月22日,嫌贪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任志强涉嫌贪污罪、污受受贿罪、审被挪用公款罪、判年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一案公开宣判。任志

  法院审理查明,强涉被告人任志强于2003年至2017年间,嫌贪利用职务便利,污受贪污公款4974万余元;收受贿赂125万余元;挪用公款6120万元;滥用职权致使国有控股企业遭受特别重大损失1.167亿余元,审被其中国有股东华远集团财产损失5378万余元,判年任志强个人获利1941万余元。任志

  法院认为,强涉被告人任志强的嫌贪行为分别构成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任志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全部罪行,承认所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并自愿接受法院判决,且违法所得已全部追缴,法院对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予以采纳,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二十万元。

  宣判后,被告人任志强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责任编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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