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草案已比较成熟 建议表决通过

[娱乐] 时间:2024-04-27 16:57:05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171次

原标题: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草案已比较成熟 建议表决通过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18日分组审议了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草案三审稿。全国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常委成人草案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草案已经比较成熟,员公员政已比议表建议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职人

李锐委员认为,分法草案三审稿在体例上更加严谨科学,较成决通内容上更加细化,熟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也非常强。全国这部法律的常委成人草案出台,将有力地推进政务处分规范化、员公员政已比议表法治化,职人为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分法公职人员队伍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赞成本次会议表决通过。较成决通

与会人员在表示赞成的熟建同时,也对草案三审稿的全国进一步完善提出了建议。

草案三审稿规定,篡改、伪造本人档案资料的,予以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对此,周光权委员认为,现实中存在毁损、部分毁损本人档案或者销毁档案当中不利成分的情况,建议改为“篡改、伪造、毁损本人档案资料的”,从而尽可能覆盖公职人员针对档案的各种违法行为。

草案三审稿规定了参与公职人员违法案件调查、处理的人员“应当自行回避”的几种情形。殷方龙委员建议,在“应当自行回避”后增加“没有自行提出回避申请的,应当责令其回避”,从而防止出现应当回避的调查处理人员,由于其没有提出回避申请而导致回避制度不落实的情况,可以使回避制度的表述更加严密。

(朱基钗 孙少龙)

(责任编辑:休闲)

    相关内容
    精彩推荐
    热门点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