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在A省,“坑骗”在B省:跨省旅游“坑团”调查

[休闲] 时间:2024-05-01 13:48:09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时尚 点击:11次

       注册在A省,坑骗“坑骗”在B省,注册超低价揽客入团,省B省全程购物环节塞满……半月谈记者调查发现,跨省坑团有的旅游旅行团采取跨省流动“挖坑”方式,坑骗游客,调查扰乱旅游市场。坑骗

       “不买不让走,注册买少还挨骂”

       6月16日,省B省半月谈记者在西部某省一家玉石博物馆遇到来自东部的跨省坑团一个旅游团。旅游团此次旅行由保险公司以“回馈客户”为由组织免费参与,旅游共6天时间。调查该团行程过半就已去过两个购物点。坑骗“不买东西导游不给好脸色,注册大家只好买一两件。省B省”团里一名游客说。

       该旅游团一些游客反映,导游明面上说前往博物馆参观,到后又以“时间有限”为由直接带游客购物。“导游强制购物,2000元报团,购玉4000多元。”“不买东西就当着孩子的面对我们言语攻击:‘穷就别出来,也不给孩子做个榜样’。”

       玉石博物馆附近有一处废旧厂房,无名无牌,旅游大巴络绎不绝。半月谈记者试图进入,被身着黑衣的工作人员拦阻。业内人士透露,这里销售天珠等商品,由外省人士经营。

       “旅游像出差,每天一早去购物店报到”“不买不让走,买少还挨骂”……这是典型的“坑团”行为。一名旅行社负责人说,“坑团”打着“低价”旗号组团,带领游客前往购物点购物,从中赚取“人头费”和高额购物分成。

       “‘坑团’看似便宜,却隐藏不少消费环节。”西北某省会城市旅游协会负责人介绍,“旅行社推出线路,第三方营销公司推广揽客,线路中的购物点向游客推销商品,都已形成闭环。”

       为何年年整治年年有

       ——厚利诱惑,流动“挖坑”。西宁市一名销售土特产的企业负责人说,本地企业非常珍惜地方品牌,但一些常年吃“坑团饭”的人,有一整套流动“挖坑”经验。他们乔装成本地人,或是高价欺客,或是制假售假。这些店给相关旅行社、导游返利颇丰,导致本地正规特产销售点门可罗雀,“坑店”“黑店”却门庭若市。

       一些地方查处“坑团”,对相关导游或是罚款两三千元,或是暂扣导游证7日。有旅行社负责人直言,对导游来说,这与所获回扣相比,代价非常低。以玉石销售为例,回扣动辄上万,一些导游甚至在购物场所持有暗股。“一些‘坑店’‘坑团’肆无忌惮,哪个地方旅游热、管理松,就到哪里挖坑。”

       ——跨省经营,躲避检查。半月谈记者调查发现,被投诉较多的旅游购物点附近的旅游大巴,多挂着周边省份的牌照。业内人士表示,这是不法旅行社躲避监管的手段。

       近年来,一些相邻省份共建旅游市场,允许旅行社跨省经营,但跨省执法机制没有建立。一批经营“坑团”的旅行社注册在A省,“坑骗”在B省。在B省被坑的游客向当地投诉举报,B省监管部门只能通过向A省发送提示和协查函的方式进行监管,一些时候不了了之。

       构建跨区域跨部门监管机制

       业内人士表示,对于旅游团产品,监管部门可允许适当降价促销,但要严查超低价“倾销”,尤其是背后隐藏购物回补的超低价团。他们建议,文旅监管部门进一步扩大“超低价团”投诉举报渠道,对恶意扰乱旅游市场,暗藏消费环节的超低价团严肃查处,追查上下游利益链条。

       鉴于“坑团”往往跨省经营规避监管,旅游消费环节又分属文旅、市场监管两部门负责,相关查证工作需公安机关配合。业内人士建议,各省在打通旅游资源的同时,构建跨区域跨部门的联合监管查处机制,明确消费发生地监管主体责权,实现跨省追查。

       “吃住行,游购娱”是旅游的几大要素,发展旅游购物也是打响地方品牌、提升消费体验的重要环节。整治旅游购物乱象不是简单取消购物环节,而应通过合理监管,使之丰富旅游市场。要对旅游市场进行常态化监管抽查,严控购物中制假售假、高价欺客等行为。

(责任编辑: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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