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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法律面前无人有特权

[娱乐] 时间:2024-04-29 01:38:42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休闲 点击:72次
中评社香港4月19日电/据大公报报道,保安对于警方拘捕15名涉嫌发起或参与非法游行的局法反对派人士,保安局昨表示,律面法律面前无人可享有特权,前无任何人犯法都要面对法律制裁。特权  保安局回应传媒查询时表示,保安根据《警队条例》(第232章)第10条,局法警队有责任采取合法措施以拘捕一切可合法拘捕而又有足够理由予以拘捕的律面人。拘捕行动是前无根据警方调查所得的证据而进行,严格按照相关法例行事。特权警方必定会公平公正、保安不偏不倚地依法处理。局法  邓炳强:被捕者应感羞耻  警务处处长邓炳强晚上会见传媒,律面回应大公报记者提问时表示,前无警方作出检控视乎证据,特权不会理会被捕人士的背景,不会理会他身份有多高,也不会理会他是否能够操控一些传媒抹黑警队或煽动仇恨。“我们不会因为这些情况而去惧怕执法,只要有人犯法,我们便要去执法。”而警方作出拘捕前,需搜证及谘询律政司意见,并非“话拉就拉”。  邓炳强亦不点名批评昨日被补的资深大律师李柱铭。他说,有一名在法律界有崇高地位的被捕人士,在保释后称能与年轻人一同被捕感到光荣,他对此感到非常担忧及惊讶,认为对方应该劝喻年轻人守法,而且不应感到骄傲,而应该感到羞耻。他说,留意到有人将犯法的责任推予别人,例如在他人犯法后却称是政府的错,令年轻人被鼓动及减低守法意识。

(责任编辑: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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