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南医2020年12月30日下午,大女该院依法开庭审理麻继钢故意杀人、生被杀案审江苏高强奸一案。择日因该案涉及个人隐私,宣判该案为不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南医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0月14日作出一审判决,大女认定被告人麻继钢于1992年3月20日晚,生被杀案审江苏高在南京市汉中路140号原南京医学院(现南京医科大学)校园内强奸并杀害了被害人林某,择日认定被告人麻继钢犯故意杀人罪,宣判判处死刑,南医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奸罪,大女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生被杀案审江苏高决定执行死刑,择日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一审宣判后,麻继钢不服,提出上诉。二审庭审中,法庭听取了麻继钢的辩解、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检察员的出庭意见,合议庭进行了初步评议。江苏高院将择日作出二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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