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狂漏泥沙的施工车,城管不应纠结怎么处罚

[知识] 时间:2024-04-28 17:37:33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77次

原标题:对于狂漏泥沙的对于的施施工车,城管不应纠结怎么处罚

11月30日,狂漏有市民报料称开车途经海口南大桥上发现,泥沙桥面道路被大面积泥沙污染,工车几乎变成泥沙路。城管处罚市民开车经过,纠结被溅成“泥娃娃”。对于的施当天中午,狂漏环卫公司派出8辆清洗(扫)作业车到场清洗,泥沙交警部门也对肇事车辆进行暂扣处理,工车罚款800元并记3分。城管处罚(相关新闻)

面对施工车狂漏泥沙造成的纠结影响,环卫公司和交警部门都迅速作出了反应,对于的施可城管部门却陷入了究竟该按个人标准还是狂漏公司标准给予处罚的两难,甚至表示还要咨询单位法务人员进行判断再做出具体处罚。泥沙听上去,城管部门的处理工作颇为严谨认真,一切按照法律办事,但细究起来龙去脉却令人匪夷所思。

因为,施工车辆狂漏泥沙造成路面污染是既定事实,而施工车辆究竟是个人的还是单位的也事实清晰:一方面城管部门已经核实涉事车辆行驶证等信息,发现该车目前属于海南新冠运输有限公司。另一方面,尽管司机辩称要从公司买下车,但目前没有完成过户手续,既然没有完成过户手续,从法理上说还归属海南新冠运输有限公司。

事实上,对于司机本人有关买车的说法,执法人员也表示不予采纳,既然如此,按哪个标准来惩罚涉事车辆还有何难?《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中早就有明确规定,处理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的,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有法可依,且事实清晰,就该严格依法办事,针对车辆所有者进行处罚。

当前,海南正在加快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需要我们所有人维护城市良好整洁的形象,让我们生活的家园更加温暖舒适。而这,既需要每一个市民的努力,也需要包括施工单位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更需要城管执法人员严格执法,维护城市文明法治秩序。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让城管执法人员如此纠结?我们需要一个说法。(赵有良)(赵有良)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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