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四类商品或将不能“无理由退货”

[百科] 时间:2024-05-05 07:36:25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百科 点击:6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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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日,国家工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总局《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指引》开始公开征求意见。该指引拟规定,类商理由手机、品或电脑、退货数码产品等一经激活或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国家工商商品,可以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总局但前提条件是类商理由要求商家必须在消费者购买时进行“一对一”的告知确认,否则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拒绝七日无理由退货。品或

  争议:“其他”可退货的退货范围不明确

  2014年开始实施的新《消法》针对网络购物等新型消费方式,设立了“七日内无理由退货”制度。国家工商鉴于“七日内无理由退货”制度规定得较为“原则”,总局新《消法》在实施过程中,类商理由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品或退货

(责任编辑: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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