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以“内设机构改革”促“办案质效提升”

[知识] 时间:2024-04-28 06:58:29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49次

原标题:浏阳:以“内设机构改革”促“办案质效提升”

红网时刻9月17日讯(记者 郑涛 实习生 雷伊琪 通讯员 罗炼)如何为人民群众、浏阳为社会发展提供更好、内设更优、机构更实的改革法治产品、检察产品,促办是案质新时代检察工作面临的重大课题。早前,效提浏阳市人民检察院根据湖南省编办、浏阳省检察院部署和浏阳市委有关要求,内设将原有的机构11个内设机构整合为8个内设机构。改革之后,改革行使检察职能将更加精简、促办务实、案质规范和有效率。效提

“内设机构改革整合了一些力量,浏阳也更加厘清了各个部门的职能职责,尤其是捕诉一体更加有利于办案的开展,提高工作质效。”浏阳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朱丽娥介绍。改革后,该院设置内设机构8个,分为第一到第六检察部,分别负责刑事检察、刑事执行监督、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以及案管控申等法律监督工作,另设办公室和政治部两个检察综合管理部门。

内设机构改革是检察机关自身发展和行使法律监督权的需要。为此,浏阳市检察院高度重视,院党组提前谋划、快速行动,在省检察院下发《关于拟定和报送内设机构改革方案相关事项的通知》后的短短十个工作日内,该院召开党组会5次,先后对改革后8个内设机构的人员职数、现任内设机构副职岗位安排、内设机构空缺副职岗位竞争上岗、干警和书记员岗位双向选择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出台了《内设机构人员职数安排方案》《内设机构空缺副职岗位竞争上岗方案》《干警和书记员岗位双向选择方案》等一系列配套措施,强力推动内设机构改革工作。

改革之重重于千钧,落地之稳稳在一线。“以前我们一个盗窃案,批捕的时候是由批捕部门的员额检察官来负责,到了起诉阶段,又由另外一个起诉部门的员额检察官来负责审查起诉,这样至少要有两个员额检察官来办理。”浏阳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胡海军说,“捕诉一体后,批捕和起诉都是由同一个员额检察官来负责,不但节省了司法资源和办案时间,也突出了检察官办案的主体地位,平均每起案件的办结时间可缩短一到两周,案件退补率也将明显降低。”

伴随改革“精装修”的继续深入,下一步,浏阳市检察院将按照“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的目标要求,持续激发检察工作新的发展动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更优的检察产品。(郑涛 雷伊琪 罗炼)

(责任编辑: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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