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农田防护林建设管理 三部门:严格落实耕地年度“进出平衡”

[综合] 时间:2024-04-28 12:33:26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娱乐 点击:77次

  人民网北京6月9日电 (记者王仁宏)农田防护林是进出平衡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防风固沙、加强保持水土、农田改善农田小气候、防护保障粮食高产稳产等具有重要作用。林建理部日前,设管实耕国家林草局、门严自然资源部、格落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加强农田防护林建设管理工作的地年度通知,科学规范推进农田防护林建设。进出平衡

  通知指出,加强农田防护林建设应坚持为农业生产服务,农田遵循因害设防、防护因地制宜、林建理部节约用地的设管实耕原则,充分利用农村道路、沟渠、田坎等现有空间新建和完善农田林网。在风沙等灾害严重的三北地区、黑土地区、黄河故道区等重点区域,为了防灾减灾需要,可通过适当调整土地利用类型和优化用地布局,合理规划建设农田防护林,且应当符合农田防护林建设相关标准,尽量少占耕地、避让永久基本农田,防止或避免挤占耕地空间、影响农作物播种面积。

  农田防护林建设要严格落实耕地年度“进出平衡”,其中涉及将耕地变为林地的,应当从耕地面积中扣除,补足同等数量、质量的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不能补足的不得进行建设。确实难以避让少量永久基本农田的,应当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在项目区内予以补足;难以补足的,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在县域范围内同步落实补划任务。

  支持各地结合林业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统筹开展农田防护林建设,积极构建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农田防护林体系。新建或改造农田防护林,依法依规享受中央财政造林、森林抚育补助。涉及使用农户承包地的,应给予承包农户适当经济补偿。

  农田防护林建设要考虑地区差异,科学选择适合当地条件的主要树种和配置模式。支持各地尊重自然规律,科学有序开展农田防护林采伐更新,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将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

  通知明确,县级人民政府是农田防护林建设的责任主体,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县域内农田防护林建设各项工作。要加强对农田防护林建设情况的跟踪监督,在西北地区、东北地区和黄淮海平原地区,应明确将农田林网化率等有关指标纳入当地林长制工作内容。

(责任编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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