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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调整新冠患者医保报销政策

[知识] 时间:2024-05-03 20:23:25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173次

近日,陕西陕西省医疗保障局、调整陕西省财政厅、新冠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结合《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患者医疗费用保障工作的医保通知》做好新冠患者医疗费用保障政策调整工作,4月1日起陕西参保患者符合规定的报销新冠医疗费用与其他乙类传染病实施相同的医保报销政策。

4月1日起,政策将住院费用全额保障、陕西门诊专项保障等特殊保障政策转为常规医疗保障政策,调整参保患者符合规定的新冠新冠医疗费用与其他乙类传染病实施相同的医保报销政策,各级医保部门对符合规定的医保新冠病毒感染患者医疗费用要及时进行结算。基本医保、报销大病保险按规定支付后,政策个人负担仍然较重、陕西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调整,按规定给予分类救助。新冠

同时,国家新冠病毒感染诊疗方案内未纳入医保目录的新冠治疗药品,被列入《关于完善新冠治疗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实施分类管理的通知》中“疗程治疗费用与医保目录内同类药品差异较小”类别的,可临时性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支付水平可在目录内乙类药品的基础上适当下调。

(责任编辑: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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