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不归我,但我可以住” 河南颁发首例居住权不动产登记证明

[时尚] 时间:2024-03-10 14:17:09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时尚 点击:133次

原标题:“房子不归我,可住但我可以住” 河南颁发首例居住权不动产登记证明

(记者李运海通讯员张涛)记者11月30日从省自然资源厅获悉,河南焦作市颁发了首例居住权不动产登记证明,首例标志着居住权登记正式落地实施。居住据了解,动产登记这也是证明全省首例居住权不动产登记证明。

11月26日,可住焦作市民王女士和父亲王先生一起到焦作市不动产登记窗口申请办理居住权设立登记。河南据悉,首例王女士是居住房子的所有人,为了养老保障,动产登记王先生想在女儿的证明房子上设立居住权。不动产登记窗口工作人员收取了原产权证、可住居住协议、河南双方身份证明、首例申请书等资料,并协助王先生填写申请表等资料后进行了登记。王先生当天就顺利领到了居住权不动产登记证明。

居住权是《民法典》中新增的一项用益物权。《民法典》第366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居住权登记有效解决了养老住房保障、共同居住等现实问题,旨在满足“房子不归我,但我可以住”的需求,进一步为困难群体提供了法律保障。

焦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人介绍,因为是首例,他们对系统平台、业务流程和申请表格都进行了重新关联和设计,所以办理得比较顺利。

(责任编辑: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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