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校园食品安全!四部门:非寄宿制中小学不得在校内设置食品超市

[焦点] 时间:2024-04-30 06:37:24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娱乐 点击:83次

  央视网消息:据教育部网站消息,守护食品宿制市近日,校园学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安全教育部、部门国家卫生健康委、非寄公安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中小置食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司、得校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内设国家卫生健康委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品超公安部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负责人就《指导意见》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守护食品宿制市

  问:市场监管总局、校园学公安部、安全教育部、部门农业农村部联合开展的非寄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取得积极进展,此时出台《指导意见》的中小置食目的是什么?

  答:出台《指导意见》的主要目的是,将联合行动中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采取的有效措施、形成的有益经验转化为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推动学校及幼儿园、供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力求从根本上解决校园食品安全问题。

  问:《指导意见》对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提出了哪些新要求?

  答:《指导意见》对强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做了许多充实、细化,其中有两点最为突出。一是《指导意见》注重强化人员培训、提高其食品安全素养,具体为“定期参加食品安全培训考核,每周进行一次集中学习,掌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二是《指导意见》注重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要求供餐单位“每周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立即采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并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问:校园周边无证无照经营食品一直是老百姓的揪心事、烦心事,为解决此类问题,《指导意见》提出了什么措施?

  答:《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对学校周边用房有管理权限的学校,不得将周边用房租借给无证无照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或单位。同时明确,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行政监管部门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案件,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犯罪行为。

(责任编辑: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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