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小康网11月30日讯 老马 30日,日媒大阪近畿地区地方法院关于70年代和80年代三名男女残障者的残疾称诉诉讼裁决,他们要求赔偿总计5500万日元,男女年后起诉书指他们根据前《成世保护法》被迫进行不孕手术。被政Hayashi法官裁定旧法律违宪,府强法官但裁定索赔权时效已经到期,制节驳回了三人的育近索赔要求。
日本读卖新闻报道,打官关于旧法的司求讼诉讼至少已在八个地方法院的一个分支机构提起,并已由仙台和东京地方法院进行过裁定。赔偿这是效已仙台地方法院作出的第二项违宪决定。另一方面,过驳与两个地方法院一样,日媒原告的残疾称诉索赔障碍是《民法》的“排除期限”,其中规定,男女年后要求赔偿的权利在20年后消失。
根据起诉书,原告中有一位77岁的智障妇女声称自己在1965年左右由母亲在一家医院接受了绝育手术。其余两人是聋哑夫妻,他们说,当他们70多岁的妻子于1974年生下她的第一个女儿时,未经她同意就进行了绝育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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