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启动劳模、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工作

[探索] 时间:2024-04-27 12:08:54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时尚 点击:100次
记者2月22日从陕西省总工会获悉,陕西今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前夕,启动省委、劳模省政府决定表彰一批劳动模范、先进先进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工作工作其中,集体拟表彰“陕西省劳动模范、评选先进工作者”500名,表彰“陕西省先进集体”100个。陕西

评选表彰范围是启动2017年以来,在我省经济建设、劳模政治建设、先进先进文化建设、工作工作社会建设、集体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评选建设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的企事业单位和工人、农民、科教人员、管理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其他社会各阶层人员。“陕西省劳动模范”授予企业职工、农民和其他劳动者,“陕西省先进工作者”授予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陕西省先进集体”授予企事业单位。

陕西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必须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本职岗位上奋发进取、拼搏奉献,为推动陕西高质量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一般应获得过市级表彰奖励。

陕西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时,曾获得“陕西省劳动模范”和“陕西省先进工作者”称号又作出新的突出贡献的,可以参加评选。离退休人员原则上不参加评选,如有特殊贡献的可以参加评选。已故人员一般不予追授,但在评审过程中去世的可以追授。现役军人不参加评选。副厅级以上干部不参加评选。

此次评选坚持面向基层一线。企业职工和其他劳动者人选不低于总名额的50%,机关事业单位人选不超过总名额的30%,农民人选不低于总名额的20%。评选中,妇女和少数民族人员应占一定比例,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优先推荐具有工匠精神的高技能人才和优秀技术工人。注重推荐在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劳动和技能竞赛中涌现出的先进职工。

评选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的方式进行推荐,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接受群众监督、做到群众公认。

评选结束后,由省委、省政府发布表彰决定,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对荣获陕西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奖章和2万元奖金,对荣获陕西省先进集体的单位颁发奖牌和证书。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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