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红十字会应及时公开接受社会捐赠及使用情况

[焦点] 时间:2024-05-02 21:39:01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时尚 点击:140次

  中新网9月11日电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两部民政部、门红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今日联合发布《关于红十字会开展公开募捐有关问题的字会赠及通知》。《通知》指出,应及红十字会开展公开募捐,时公受社使用应当向同级民政部门申领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开接民政部门直接向红十字会发放公开募捐资格证书。情况

  通知要求,两部红十字会开展公开募捐活动前,门红应当依法制定募捐方案,字会赠及并按照有关规定报同级民政部门备案。应及红十字会通过互联网开展公开募捐活动,时公受社使用应当在民政部统一或者指定的开接信息平台发布募捐信息。红十字会应当定期在民政部统一的情况信息平台发布公开募捐及其使用情况,每年向同级民政部门报送社会捐赠及其使用情况并及时向社会公开。两部

  通知明确,民政部门依法对红十字会接受社会捐赠及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原标题:两部门:红十字会应及时公开接受社会捐赠及使用情况

(责任编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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