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一男子将冰糖当“冰毒”卖 诈骗他人7500元被公诉

[时尚] 时间:2024-05-04 11:13:24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综合 点击:168次

原标题:万宁一男子将冰糖当“冰毒”卖 诈骗他人7500元被公诉

新海南客户端、冰毒南海网、冰糖被南国都市报10月12日消息(记者 陈栋)朱某某是当卖个“瘾君子”,之前曾因贩毒入狱一年多。诈骗出狱之后的人元他,重操旧业贩卖起了“冰毒”,冰毒但被警方查获后发现其贩卖的冰糖被“冰毒”不含甲基苯丙胺成分。近日,当卖朱某某以诈骗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诈骗

1月15日,人元1979年出生的冰毒万宁男子朱某某与王某某约定以1500元1个冰毒的价格在海口进行交易。王某某同意并表示向朱某某购买5个冰毒,冰糖被朱某某即让王某某准备7500元现金。当卖

1月14日,诈骗王某某按照朱某某的人元要求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向朱某某支付了500元“辛苦费”。昌江公安局根据王某某的举报依法对王某某与朱某某约定的2020年1月15日毒品交易现场实施控制下交付。

1月15日中午1时30分许,王某某根据朱某某向其提供的地址前往海口市某酒店的门前与其见面。见面后,朱某某要求王某某向其支付现金7500元购买“冰毒”,王某某随后将7500元现金交给朱某某。朱某某拿到钱后让王某某在原地等待,然后走上酒店二楼并从窗户旁扔下一包用红色硬“中华”烟盒包装的物品并示意王某某取走,王某某捡起该包“冰毒”后离开现场,随后将从朱某某处购买的“冰毒”主动上交公安机关。

同日中午2时许,朱某某在海口市某酒店路口被昌江公安局侦查人员当场抓获。朱某某到案后辩解称其以7500元的价格贩卖给王某某的一包“冰毒”是冰糖,经公安机关称量,朱某某向王某某贩卖的“冰毒”净重为5.99克。2020年2月5日,经海南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检验5.99克“冰毒”未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

此外,朱某某曾因吸毒于2015年被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蓝天派出所行政拘留十五日,因贩卖毒品罪于2017年被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朱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王某某共计7500元,数额较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且朱某某前罪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不满五年又故意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属累犯,应从重处罚。建议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陈栋)

(责任编辑: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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