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快评丨以“曝”治乱非城市管理良策

[探索] 时间:2024-04-28 14:02:06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综合 点击:37次

原标题:东方快评丨以“曝”治乱非城市管理良策

近日,曝在贵州省福泉市一名中学女教师身上的东方道歉事件引发人们关注。因违反交通法规,快评聂姓女教师通过电视台向全市人民道歉,丨治管理她所在学校的乱非良策副校长亦通过电视台公开致歉,“发生这样的城市事情,作为教育单位我们感到很惭愧。曝”(11月18日澎湃新闻)

聂老师通过电视公开道歉,东方是快评因为自己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也是丨治管理基于当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办公室今年10月20日发布的《关于开展不文明行为“曝光”行动的通告》的要求。很明显,乱非良策当地强力曝光不文明行为是城市为了创建文明城市。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曝考核体系中,非机动车辆及行人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是东方一项重要考核内容。事实上,快评那也是城市管理中一直存在的痛点、难点问题。于是乎,不少地方想到了“用重典去沉疴”的办法,以曝光不文明行为的手段来强力纠正。

国人好面子。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被曝光,无疑是一种羞辱,亲人、朋友圈中的议论更让人觉得面子上挂不住。所以,这种曝光不文明行为的做法确实能起到一定的警示教育作用,毕竟没有谁希望自己成为那个被“示众”的倒霉蛋。但在笔者看来,文明不是靠“示众”来的。

曾几何时,对犯罪嫌疑人要进行游街示众,以儆效尤。在特殊时期,那种做法确实能起到强烈地震慑违法犯罪的作用。但随着司法文明的进步,犯罪嫌疑人的人格权也要受到法律保护,并慢慢地成为一种社会文明的共识。现在,即便是个人抓住了小偷,也决不能用私刑游街示众,而应扭送到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否则个人就违法了。通过电视道歉的方式曝光不文明行为,也是一种示众,不宜提倡。既便是客观地警示不文明行为,也需要保护好不文明者的人格权益,可不能以“曝光”造成变相的舆论伤害。

文明创建非一日之功,不要用力过猛。福泉市在今年6月5日召开了誓师动员大会,信心满满地要高标准夺取全国文明城市和全国卫生城市“荣冠”,但在11月10日公布的全国文明城市名单上,福泉市并未上榜。这也足以证明,靠一阵风式的文明创建,并非良策。文明创建短期突击,能管住市民不良行为一时,并不见得能培育出文明新风。社会文明习惯的养成,需要市民对法律法规的遵守,亦需要文化的塑造和时间的沉淀,最为关键在于日常的执法和文明引导,而非一遇检查就重拳出击,以“曝”治乱。

城市管理无小事。福泉市要曝光不遵守交通信号灯、争道抢行、遛狗不拴绳、粪便不清理等行为。那些不文明行为确实需要整改,有赖于进行有效的社会综合治理,但个人的违法违规行为也不宜搞连坐之法。文明创建要为人民,示众曝光不是文明创建的好办法。在文明创建的路上,除了严管重罚,不妨多一些和风细雨、润物无声的引导教育,让文明之风来得更亲切、友善。(王玉初)

(责任编辑:休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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