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一警车肇事逃逸,执法者怎可知法犯法!

[知识] 时间:2024-04-27 22:56:15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娱乐 点击:31次

    

近日,云南有网友称

下班途中与一辆车牌号为云LA118警的警车警车

迎面会车时发生侧面刮擦

事发时警车未减速且在事后逃逸

李女士:

发生刮擦后他不仅没下车查看

反而直接开车跑了

李女士向媒体介绍

“当时我已经停车准备让他

但是他车速特别快

也没刹车

直接冲过来撞到我的车

发生刮擦后他没下车查看

反而直接开车跑了”

李女士当即报警

等了近一个小时肇事警车才返回现场

“我的车倒车镜给撞坏了

车身也有划痕”

李女士称

事故还造成自己身体轻微受伤

同行乘车的同事手臂受伤

从李女士提供的照片看

涉事警车左侧反光镜也有刮擦痕迹

▲肇事的警车

▲肇事的警车

▲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

▲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

洱源县人民法院发布通报

8日下午

洱源县人民法院发布情况通报称

交警部门认定李某樑负事故全部责任

对李某樑交通事故后逃逸、

尚不构成犯罪的肇事执法者可知法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000元、

驾驶证记6分的逃逸行政处罚

云南一警车肇事逃逸,执法者怎可知法犯法!犯法

网友:知法犯法,云南依法严处

“知法犯法,警车依法严处”

“必须让肇事逃逸者接受法律应有的肇事执法者可知法惩罚”

云南一警车肇事逃逸,执法者怎可知法犯法!逃逸<strong></strong>

切不可麻痹大意、犯法胡作非为

辜负老百姓的云南期望

守法是公民的基本义务,这是警车常识

作为执法者

法院干警就更该以身作则

遵纪守法、秉公执法

做法治建设“带头人”

怎可在交通事故中肇事逃逸?

这岂不是肇事执法者可知法目中无法、肆意妄为?

执法者违法

不仅直接抹黑了当地执法队伍的逃逸形象

还严重损害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从而产生负面示范效应

后果不可设想

损失难以弥补

如今

涉事干警已经被处罚

希望其能够深刻反思、引以为戒

这给执法人员敲响警钟

时刻谨记自己的犯法身份与职责

对自己的一言一行负责到底

切不可麻痹大意、胡作非为

辜负老百姓的期望

否则,知法犯法,后果自负

(责任编辑: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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