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遭高管烟头烫脸 如何规避职场欺凌?

[知识] 时间:2024-04-29 19:48:54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百科 点击:155次
近日,员工一则公司员工遭高管烟头烫脸的遭高职场新闻持续发酵,并引发公众对于职场欺凌现象的管烟规避关注。  陕西西安某公司员工刘某通过网络讨说法,头烫称自己被所在公司高管故意用烟头烫脸。脸何  据刘某反映:今年2月5日晚,欺凌公司组织员工聚餐过程中,员工公司陕西项目组负责人高某亭多次对自己进行言语挑畔:我从小就喜欢杀个鸡,遭高职场宰个羊,管烟规避一定要出血,头烫让它意识到疼……公司业绩整体不好的脸何时候,我就要收拾刘某这种不听话的欺凌人……并两次将燃烧的烟头按在自己脸上,还问疼不疼……这样你才能长点记性!员工  这是遭高职场对我的故意伤害和侮辱,公司10多名同事目睹了此事。管烟规避深感屈辱的刘某当即报警。当晚,医院出具的诊断病历显示:刘某右侧面颊可见两处不规则烫伤区。  事后,高某亭称自己酒后过激,多次希望沟通化解;其公司也对高某亭作出责令公开检讨、向刘某道歉及扣发3个月薪金的处理决定。然而,刘某认为,如果自己在工作上存在失误或过错,公司可依章处理,这样的暴力行径自己无论如何不能接受。  事件曝光后引发网友热议:工作重要,还是尊严重要?这种行为已涉嫌违法,应该受到严惩……  网友的持续发声推动了事件进展:3月23日,涉事公司宣布免去高某亭所有职务。公安部门于24日通报:因涉嫌故意伤害罪,高某亭被依法刑事拘留。  遭到领导孤立排斥、公然侮辱、忽视指责,被要求陪酒、陪舞,被扇耳光……近年来,越来越多的职场欺凌事件被曝光。在我国现行法律中,有没有约束职场欺凌的相关条款?通过哪些渠道可以进行有效维权?西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褚宸舸就此发表了看法。  褚宸舸介绍,欺凌一词的本义是以大欺小、以强凌弱。我国法律规范层面的欺凌概念,只在最近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里出现过,主要针对校园欺凌行为。如果套用校园欺凌定义,所谓的职场欺凌,就是发生在工作场域的、长期或多次的欺凌行为。  褚宸舸说,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在我国法律层面尚无专门的职场欺凌概念,但职场欺凌行为的结果,按照行为方式和产生的危害,是可能构成侵害并承担民事、行政或刑事责任的。比如,对民法典保护的人格权、健康权、财产权造成侵害后,就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手段恶劣、危害大,则有可能面对行政处罚,甚至是刑事处罚。  褚宸舸指出,过去,职场欺凌事件中比较多见的是领导对员工进行性骚扰或精神伤害。公司员工遭高管烟头烫脸事件由于不是经常性、长期性行为,定性应为一般伤害行为,按照司法鉴定结果承担相应责任。目前,公安机关按照故意伤害立案,也不排除可能构成侮辱等罪名。  褚宸舸提示,如果受到职场欺凌,可以根据民法典、治安管理处罚法、劳动法、刑法相关规定进行维权。在司法实践中,这类案件一般调解为主、诉讼断后,通过单位、公安机关或人民调解委员会无法调解的,可以选择诉讼途径。  实际上,在职场欺凌事件中极具危害性的,还有更多隐性类型。有陕西师范大学心理学者提出,比如在工作上被吹毛求疵、被负面地‘另眼看待’、被布置过重的工作等,由于形式比较隐蔽,很多从业者在遭受欺凌时并不自知。这些深埋于职场中的隐形炸弹,将对当事人的身心造成巨大伤害。要规避职场欺凌,有待于从业者自我保护意识的加强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  中青报·中青网 记者 孙海华

(责任编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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