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年,保定一农妇在麦地里看到一头“死猪”,后牵出24具女性尸体

[娱乐] 时间:2024-04-28 16:55:09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娱乐 点击:116次

    【案件详情】这是死猪一个真实的故事,虽然这个故事听起来让人毛骨悚然,年保但还是定农地里要说出来警醒世人,尤其是妇麦广大女性朋友。吴建成是头后体一个只有小学文化的农村人,看起来老实憨厚,牵出但他却是具女整天游手好闲,不务正业,性尸且有猥亵妇女的死猪前科。他曾被判入狱改造过几年,年保出来以后,定农地里吴建成有所收敛,妇麦老家的头后体人都以为他痛改前非了,殊不知这只是牵出他的面具而已。直到1993年4月16日的具女一个早晨,家住清苑县阮庄村的一个农妇在农田里发现了一头“死猪”,吴建成这个恶魔的面具才被慢慢揭下。农妇赵文艳在农田里发现一头“死猪”,仔细一看,才知道这并不是什么死猪,而是一具女人的尸体,赵文艳吓得不轻,连忙报了警。接到报案后,当地的警察和刑侦人员以及技术人员相继奔赴现场。一、多具女性尸体工作人员赶到案发地点时,现场已经被围观的群众破坏了,相关的犯罪痕迹无法被提取到。警方对尸体进行了尸检,尸检报告显示,死者是一个25岁左右的年轻女性,颈部环形表皮脱落,舌骨大角折断,食道后壁及喉室有出血,种种迹象表明,死者是被掐死的。死者的右手指有挫裂,应该是当时和歹徒搏斗留下的。死者的阴道还有撕裂伤,并且在阴道里提取到了精液,可以确定是被人强奸,然后再活活勒死的。现场没有留下死者的东西,唯一能够证明死者身份的,就是她衣服口袋上缝着的名字“李夏群“。警方根据死者的衣着打扮,推断出她是一个经济条件不好的乡镇青年。死者是不是本地人尚不清楚,而凶手极大可能是个本地人,因为事发地在路边,似乎不太适合作案,但是对此地熟悉的人才知道,这个麦田其实十分隐蔽。警方围绕“李夏群”这个名字展开相关调查,刊登寻人启事,进行电视报道,以及走街串巷实地调查,但都一无所获。四个月后,警方又接到一起报案,在保衡公路清苑镇东的一处玉米地,又发现了一具裸体女尸。发现尸体的是一名过路司机,他在玉米地小解时闻到一股特殊的恶臭,好奇心驱使他向玉米地深处走去,竟然发现了一具裸体女尸。司机被吓得魂飞魄散,随后报了警。这名女子也是被奸杀,脖子上有一块毛巾勒着,由于前不久下过几次雨,尸体已经高度腐败,根本没办法辨认其身份。死者留下了的行李箱里有大量小孩的衣服,现场也有小孩的脚印,但是小孩却不知去向。警方又一次发布了寻人启事,跟上次不同,这一次,很快有了消息。三天后,一名男子找到了警察,并且经过他的辨认,死者正是他的妻子,消失的孩子,是他的女儿。案件迟迟没有破,却又有不幸的消息传来,军事单位的水渠里,又发现了一具半裸女尸,死者30岁左右,颈部被一条牛皮带紧紧勒住,受害者又是被奸杀勒死。经过种种迹象表明,这几例奸杀案的凶手可能是同一个人。由于军事单位外人进不来,所以凶手在军事单位留下的鞋印被保留了下来。工作人员提取了凶手的脚印,根据脚印分析,凶手一米七左右,是个罗圈腿。又根据凶手穿的鞋子推测,凶手经济状况不好,可能是附近乡镇的体力劳动者。之后的日子里,不断有女性尸体被发现,死法基本一致,都是被强奸,然后被勒死。案件影响极其恶劣,河北省的领导特意请来了知名的刑侦专家,对案件进行研究。专家们认为,死者很大可能与凶手根本不认识,研究死者的身份已经没有意义,应该转而调查最近发生的强奸案,看是否会有幸存者,因为从作案手法来看,凶手极大可能是个惯犯。二、逃走的幸存者在专家们的指导下,警方调查了保定以及周边地区的强奸案,很快,有了重大收获。一名叫汪丽的女子称,自己从外地来找工作,在火车站被一个中年男子骗走,被他强奸多次。汪丽与其周旋,终于趁其不注意逃走,并在派出所报了案。汪丽回忆了当时的情形。她从外地到保定来找工作,找了一整天都没有合适的工作,她又打算去青海西宁碰碰运气,可是却被告之当天没有火车票了。正当她坐在候车室一筹莫展之际,一个看起来老实巴交的中年男子向她搭讪,此人正是吴建成。吴建成谎称自己可以为汪丽介绍工作,一开始汪丽并不相信,但是在吴建成的花言巧语之下,汪丽还是动心了,她怀着侥幸心理,跟着吴建成走了,涉世未深的汪丽就这样被骗到了野外。汪丽聪明伶俐,为了活命,她对吴建成服软,把身上的钱全交了出去,对吴建成的多次强奸没有抵抗。在吴建成翻找财物的时候,汪丽看他放松警惕,寻找机会,不顾一切,赤身裸体地逃走。汪丽年轻体力好,为了逃命,一下都不敢停,而吴建成是个罗圈腿,自然跑不过汪丽,就这样,聪明勇敢的汪丽捡回了一条命。根据汪丽对这个中年男子的描述,画像专家画了凶手的模拟画像。警方根据画像,进行紧锣密鼓的追凶。不久,在火车站,警方抓捕了一个罗圈腿的可疑人员,并在DNA报告的对比,确定此人为这一系列杀人案件的凶手。三、被抓捕的恶魔凶手名叫吴建成,1958年出生,只有小学文化,但从少年时期就与常人不同,心理比较变态。他经常猥亵妇女,并屡教不改,整天游手好闲,不务正业。被抓捕后,他对自己犯下的恶行供认不讳,他的作案手法就是在火车站寻找陌生的外地女性,以各种理由将她们骗到野外,先奸后杀。警方对吴建成的家进行了搜查,找到了幸存的小女孩以及各种受害者的遗物。吴建成交代,他之所以不杀害小女孩,是想把小女孩卖掉换钱,若不是公安机关及时侦破案件,那么这个可怜的小女孩将会被卖掉。根据调查显示,吴建成总共杀害了24名女性,其中还包括52岁的老太太,恶劣程度令人难以置信。最终,吴建成被判死刑。四、以案释法吴建成用暴力、胁迫的手段违背妇女意愿,强行发生关系,已经触犯法律,涉嫌强奸罪。并且从司法实践中看,强奸罪中“情节特别严重”的种类中,包括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手段残酷的;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或者多次的等。应当从重处罚。但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对强奸罪量刑的基本规定来看,其中明确指出,强奸妇女多人的;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等情况,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那吴建成的行为是强奸致人死亡,属于强奸罪的加重处罚情节吗?当然不是的。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强奸“致人重伤、死亡”,是指因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导致被害人性器官严重损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伤害,甚至当场死亡或者经治疗无效死亡的。对于强奸犯出于报复、灭口等动机,在实施强奸的过程中,杀死或者伤害被害妇女、幼女的,应分别定为强奸罪、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按数罪并罚惩处。吴建成在对被害人实施强奸后,是为了灭口,并满足自己变态般的杀人欲望,从而痛下杀手,主观上是存在故意剥夺他人生命的意愿,客观上也确实将受害者杀害,所以应分别定为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并且,吴建成连环作案,总计强奸杀害了24名女性。其出于奸淫的卑劣动机,造成多人死亡,根据法律规定,属于故意杀人罪情节严重的情形之一,当从重处罚。除此之外,吴建成还多次猥亵妇女,最后若不是被警方抓获,还要将幸存小女孩卖掉,同样也都是违法行为。《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并且吴建成想要卖掉女孩的行为属于贩卖人口,应以拐卖妇女儿童定罪,虽然由于被捕入狱没有切实贩卖儿童从而营利,但其已经违背孩子的意愿,擅自非法囚禁,准备将孩子卖掉,并联系买家,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吴建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属于犯罪未遂。虽然是犯罪未遂,并没有完成犯罪,但犯罪未能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的实际结果违背行为人的本意,即欲为而不能为,所以吴建成仍需负刑事责任。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惩罚。最终,数罪并罚,吴建成被判用自己的生命来为自己犯下的恶行赎罪。#头条文章养成计划#

(责任编辑: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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